題目應該修改成:一個不快樂的社會,才會有那麼多為了自己方便而交通違規的人大家如果有得吃有未來!工作快樂又吃飽飽口袋滿滿!有空應該是會 喝喝小酒、開車兜風才對呀(民國90年以前的台灣就是這樣)!那來那麼多閒功夫搞那些違反交通規則的事呢!有時犧牲一下自己的方便,真的可以減少一大堆交通違規真的只要大家不違規,哪來什麼檢舉達人。
忘東忘西 wrote:沒關係現在你知道有更(恕刪) 是啦最先開始機車收停車費的也是在台北信義區我當時就住在那高雄你也加加油歡迎檢舉達人來楠梓火車站這檢舉整個慢車道變停車場巴士汽車機車行人全擠在一個小車道上有時車道上又停了想左轉的佔去一大半真的很危險
MiPiace wrote:如果台灣的人口密度跟挪威一樣我舉雙手雙腳讚成檢舉問題是台灣人口密度是 挪威的45倍 對交通違規被檢舉覺得困擾??要不就搬去挪威,要不就遵守法令,再不就撤銷法令,也可以呼籲台灣人停止生育至人口密度等於挪威.以上四種方法, 以遵守法令最為容易且明顯有效達到不被檢舉.
這社會病了!已經到了全民監控的時代。說說我自己…每天開車都會看到車輛違規,(最嚴重的闖紅燈,最輕的轉彎不打方向燈)我心想,大家賺錢不容易,收到罰單的人一定會 詛咒檢舉人。居於好心…從來不去做檢舉的動作。這些天竟收到兩張罰單,都是民眾檢舉(一張未依車道行駛,一張跨越雙白線)。真想罵…幹XX~ 從收到罰單之後,我在想這是在逼我檢舉大家嗎?(我的汽機車都有高清行車紀錄器,尤其是機車跑內車道,轉彎不打方向燈最多)。政府這樣的全民監控,是要老百姓互相監控,互相檢舉嗎? 希望政府能改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不是警察應該取締的責任嗎?)
aazz0606 wrote:說說我自己…每天開車都會看到車輛違規,(最嚴重的闖紅燈,最輕的轉彎不打方向燈)我心想,大家賺錢不容易,收到罰單的人一定會 詛咒檢舉人。 闖紅燈這種危險駕駛一定要檢舉,否則你就是助紂為孽,會有報應。
eesv wrote:也沒有為什麼啦,有空位不停非要併排,直接占掉一個車道,影響我騎車跟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我不檢舉這些人對不起我自己。 快逃! 違規人很快出現, 馬上就要炮你了.停車進格,很快收費員就來開收費單,一次要20元,你知道嗎?時機壞壞,錢要用在刀口上,當省則省.我只是併排停車一下,人下車去拿個東西而已啊!這樣也要檢舉我!這情節很輕微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