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chihweihsu wrote:
我覺得您其實從未上過那網站看過任何判決書,
因為舊網站已停用,以前不是這網址,但您應該不知道....
您的回應很多語氣詞,啊&啦&吧用了無數次,然後您說我比較帶情緒???
如果您真有興趣也有求知慾,請去查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年交字第98號行政判決 原告 李卿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年交字第383號行政判決 原告 李名桀"
這兩件事情本質一樣,但一個原告之訴(沒有闖紅燈)遭駁回,一個原處分(闖紅燈)撤銷
且同樣都是越了線繼續行駛(他們所有行為都在紅燈時完成),
兩件事只差在紅燈迴轉時有沒有壓到斑馬線.....
壓到斑馬線: 已過停止線且進入路口,又完成迴轉進入了銜接路段 (闖紅燈成立)
未壓斑馬線: 已過停止線,沒進路口,同樣完成迴轉 (闖紅燈未成立,為未依標線行駛)
而此事機車汽車兩個人都有闖紅燈的企圖,但汽車的企圖因為變左轉綠燈而失敗......
所以我說,若沒發生那起悲劇,機車闖紅燈的企圖肯定成功,
但汽車闖紅燈企圖失敗(變燈時汽車還在路口,所以尚未穿越路口)
判決書有很多地方可以查, 還有, 跟你說的跟這個沒關係.
你再仔細看看你自己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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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因左轉變綠燈而失敗 ?
再加下面那句
所以我說,若沒發生那起悲劇,機車闖紅燈的企圖肯定成功,
>
題外話: 這只是你的認定, 所以我紅燈過停止線只要慢慢滑到綠燈時到銜接路段, 叫 "闖紅燈企圖失敗" ??
你要不要問問看有多少人同意這種說法? 然後我綠燈進入路口, 結果等一個行人, 紅燈後才進入銜接路段這照你的說法豈不是違規? 誰跟你說因為在路口中變了燈號就不一樣了?
這樣說來我不就早回給你了, 兩個人都是未依號誌行駛, 也都進入了路口, 但車種不一樣所以有問題?
真的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