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車撞轉彎前車分兩個狀況:一、同車道:那就是靠最右側車道行駛準備轉彎,後車應該保持適當行車距離。二、不同車道:右邊還有個機慢車道,這時才要注意右後方有沒有機慢車。你是屬於第一個情況,後方追撞的肇責一定比較高。除非機車是保持在你右方,正常來講機車是不能同車道右邊超車,那是違規的。只要機車是在你後方,機車肇責一定比較高。不過事故初判表本來就是義務的,應該是本險公司的工作,建議跟原事故處理單位詢問,錯得有點離譜,建議他們更改一下。
汽車的速度已經慢的可以了, 不知道機車在想什麼?我也遇過類似的, 打燈要右轉, 已經看了好久確認後面沒車天殺的一部機車大約時速90從我右邊衝過去那種速度衝過來我能看到他才有鬼還好我開的慢如果他高速撞到我搞不好我還有事(因為我也在動)
外星來的人 wrote:你轉進去的不是公路...親友吃過虧的路過... 整棟下來只有閣下說到本案不同於一般的重點也就是說樓主要切進去的地方不是道路所以後面的機車可能會認為樓主是前面那個路口才要右轉這種事其實蠻常發生的提早打方向燈很好很正常像這種類似靠路邊停車行為就看有沒有注意後車的必要了龜車就是容易被撞快車則是容易撞別人
看樣子警察擺爛,快花3千元重新鑑定,及申訴這錢賠不下去,看影片,如果你打方向燈,後車超車不慎硬沖,自已要負責才行這如果你輸的話,以後沒人敢開車了你都佔滿車道,提前通知後方車輛注意,後方機車,要超過你,必須危規開上水溝蓋才行超車
被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這個洗腦洗到忘了還有一條後方車要禮讓前方車那張現場圖對你很不利,你要舉證機車是在你後方不是在你的右方如果仍證明他在你的後方,那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五條第二項前段,你就不一定是肇事主因了。給你個參考資料https://www.tnc.moj.gov.tw/media/129345/312151943384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