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tage wrote:
台灣多數人交通觀念有夠差,
台灣多數人交通觀念有夠差,這句沒說錯
這句就有問題....為什麼不說轉彎車為什麼看到直行車來了還開出來,
你怎麼知道當時轉彎車當時的情況?你有轉彎車的行車記錄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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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交通事故死亡率竟是日本的4.4倍!日媒體人嘆:台灣駕駛太傲慢,都不禮讓行人
台灣交通事故率高有2個主要因素,法規執法沒日本嚴,駕駛人態度比日本傲慢,
將馬路當專屬汽車空間
以樓主這習慣你覺得他到十字路口,斑馬線會不會停等禮讓行人?
在台灣人這麼目中無人傲慢,事故率高的環境,你改變的了嗎?
想自保防衛駕駛避開危險,還是要不顧一切用路權觀念不閃避事後再來打官司,在於你
advantage wrote:
台灣多數人交通觀念有夠差,
一堆人話都反過來說,
為什麼不說轉彎車為什麼看到直行車來了還開出來,
明明支線車輛要停車再開,
查看左右無來車再駛出路口才對,
台灣這種觀念差的人出了國開車就是發生車禍,
不遵循一時停止(停車再開)的下場。
以本樓案例來說
直行車是甲方,轉彎車是乙方,請問樓主能控制甲方還乙方的開車行為?
轉彎車不停是轉彎車駕駛的事,但直行車可以選擇第一台車出來時減速
直行車選擇衝衝衝的下場,就是發生事故上網PO文
以你舉的日本案例來說
小車是甲方(台灣),大車是乙方(日本),請問台灣駕駛能控制甲方還乙方的開車行為?
小車選擇不停的下場就是以生命為代價
交通規則是死的,開車的人是活的
路權是發生糾紛時肇責歸屬判斷標準之一
事故之前都路權無關,與個人行為選擇有關
那...是否要拿生命時間去捍衛路權?
讓一下,慢一點,避免意外發生,減少生命財產損失,才是正確不是?
版上一堆人再強調路權?不是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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