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不超速不是以自己車上儀器來決定,也不是以感覺來決定,而是以國家標準來認定,如果沒有被開單告發,你就不能認定他是超速,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只要他沒有被量測、界定出是違法,你都不能先定罪他人,這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標準界線,你的觀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就這麼簡單
吼吼吼~~ wrote:限速100開110,...(恕刪) 文中沒提到卻為何會讓人補腦你開內線車道的原因我想是....如果你正常時速開中線或外線車道就不會上來發表這些問題,你會在這發言,就代表你常占據內線車道又自認為自己開在100or110 然後不斷被後面超車甚至逼車,以至於讓你不爽,哈哈...
吼吼吼~~ wrote:限速100開110,...(恕刪) 你管我開多少?我有錢交罰單還不行?看你也不知道10km/hr速差是拿來幹嘛的如果照你說的,為什麼每次國道一150公里處前一堆人跟著紅斑馬四周龜的時候,我從旁邊120過去,紅斑馬都不追我?很簡單嘛,容易造成國道事故就是定速恍神,去看看德國議會最新的法案投票結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