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42204 wrote:
判決書不看自己腦補一堆,繼續當井蛙吧,台灣人就是沒有法治觀念,整天自以為是。
你是在說你自己吧! 不是有幾個案例一審判有罪, 到二審才改判無罪, 這些一審法官就是我說的鄉愿法官.
汽車和機車發生車禍 從員警開始 到 檢察官 到 車禍鑑定委員會 到 法官
普遍都有大車撞小車 如果發生重大傷亡 大車就是會有肇責的鄉愿觀念 (美其名死者為大)
在01不知看過多少來取暖的類似情況發文者 (自己去找找)
你還真的是活在象牙塔 不食人間煙火



pal42204 wrote:
所以汽車高速公路失控...(恕刪)
pal42204 wrote:
請review35先...(恕刪)
starr wrote:
我騎125/開車廿年,但是騎重機只有一年一個月,有沒有解答你的問題?年紀輕活躍一點常發文,年紀大了也越來越懶得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