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 CHIENWEN wrote:
其實相較於檢舉這件...(恕刪)</blo123467890098321~~
在台灣 為何 檢舉的人 會如此不被人接受呢?
其實 下面的新聞 就可以了解到問題點了
點我觀看
而這只是其中一個 多的是相關新聞 非常多的檢舉達人 自己都做不好
然後口口聲聲自己絕對是最沒違法的 用最高標準去對待別人
用得過且過的態度對待自己 同時拿著相機滿足自己的報復社會心理
所以才會得不到大多數的人的認同 只有極少數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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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台灣應該學日本 奉行 [ 沒有自家停車位者(包括租用停車位) 禁止購買汽車 ]
省的一群人買了車 也不去準備一個合法停車位 隨手停路邊 還當這是自家車位
霸佔道路用地 別人停 就開始一哭二鬧三上吊 自我正義的檢舉 給在多藉口
你們敢保證自己也不是那違規的一方嗎? 有能耐就去串聯修法 [沒車位者 不得持有汽車]
保證違停立馬減少 在這裡發文說自己的檢舉沒做錯 真的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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