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ringautumn wrote:
...
雖然事主的開車方式不可取 不過這不算逼車 就是跟近 沒有保持安距 讓人有壓迫感
...(恕刪)
20秒或以上不只不願離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更在前車後視鏡中左右滑動,形同表示不耐與挑釁。
這已經明顯是逼車了。
****** 其實這些是社會大眾普遍存在的一個觀念上的盲點。 ******
因為,
一個行為是不是逼車,
並不是由施加者認定,
而是以受到行為的那一方,
他/她所受到的感知或傷害來認定的。
如果代入其他類似的互動關係來思考,
例如感覺是不是性騷擾,
其實兩者界定的邏輯是一樣的。
一個社會,依據大眾對這些事件的反應,
可以看出來這個社會文明是否進步,或進步了多少。
在台灣,20年前我們遇到酒駕只能自認倒楣,
現在進步到在立法上強力管制,
(但還沒到社會大眾自我主動避免酒駕)。
也許後車車主自認沒有逼車,(我認為有),
加上前車車主攔車挑釁,嗆聲動粗,
在在都表示我們水準仍然有待提升。
高雄苦瓜 wrote:
真的懷疑你有沒有開車?
上下班交流道塞車是因為車流太大
如果又慢速40行駛就一定塞好塞滿
三車道都要下交流道是為什麼?
不就是因為車多嗎?
理論派就別一直拿來說嘴了!
google map會看吧!
可以看看尖峰時段塞成什麼樣子!
開 40 不會讓人美叮美噹
會美叮美噹的原因不在前面的開 40
無理何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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