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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牌誤上國道被逼車拔鑰匙,被告沒事不起事!?

整個回覆看下來就您這篇最有水準

不過嘛,鍵盤酸民的層次太低,他們看不懂也不想看懂的

唯恐天下不亂嘛

miamivice wrote:
台灣會亂就是這樣來...(恕刪)

autoskin wrote:
我記得這事件賓士駕...(恕刪)



是在原地等警察來 然後把機車鑰匙給警察
一堆人搞錯重點,幾個點先釐清
1.騎士是蓄意or不小心?
2.臺灣法律有規定現在國道可以機車通行?
3.如上述2.不成立時,是否會危害影響到其他用路人?

兩輪在護航前先捫心自問在來吵吧? 自己錯在先不檢討卻先去檢討別人?

簡單說騎士就是自私,台灣最不缺這種人,難怪民智未開...

chobits1986 wrote:
鄉下地方的檢察官可能比較窮這種錢也在收,一個是交通違規,強制罪是刑法
意思就是以後只要你主張這的條件,他違規你就可以隨便怎麼樣都行

貪官汙吏,這就是台灣,打砲給人家看的判70年,酒駕撞死人的10萬交保,什麼狗屁原則


公務員收賄是很嚴重的,你這樣講沒有問題嗎? 替你擔心阿。
31465033 wrote:
一堆留言真是噁心,...(恕刪)

是的,大部分國家政府都允予人民去從事危險行為,只是,你自己要負責,簡單說,許多國家,你想找死政府不會管你。
讀一下這篇文章吧。
安全是你的責任

受害者 wrote:
你的舉例非常的爛....(恕刪)


請把違規與犯法搞清楚,

機車上國道是違規, 沒有法律問題.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ik0306 wrote:
請把違規與犯法搞清楚,
機車上國道是違規, 沒有法律問題....(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是不是一部法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92條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
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a24621205 wrote:
一堆人搞錯重點,幾個...(恕刪)

1.騎士是蓄意or不小心?
蓄意與不小心很重要嗎?
2.臺灣法律有規定現在國道可以機車通行?

法律沒禁止機車上國道,那是法規禁止機車上國道。

3.如上述2.不成立時,是否會危害影響到其他用路人?

有什麼證據證明機車上國道會危害影響到他人?很多人都說機車行駛內側車道與直接在內側車道左轉很危險,結果桃園試辦後,事故率反而不增反減。

ik0306 wrote:
請把違規與犯法搞清楚,

機車上國道是違規, 沒有法律問題(恕刪)


汽車酒駕, 闖紅燈, 都是交通法規, 所以沒有法律問題? 那酒駕被帶回警察局就是政府違法摟? 沒犯法怎麼可以帶到警察局?

ahph_gmail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原則上法律位階如下:
 憲法>法律>命令及地治法規
 而法律又依中標法規定為:法、律、條例、通則;
中標法規定命令得定名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

為什麼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不是"交通安全法" ?? 很明顯的位階不同!!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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