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殺手 wrote: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則說,他非常贊成立委的提議,但不宜太久,像大陸關十五天,一個人喝了酒當然很可惡,但十五天有點太久,他覺得三天比較適合。子...(恕刪) 先關三天然後定時餵給他酒喝如何?聽說補充水份每天2千c.c.對身體很好喔!!!!
最好的方案就是酒都加稅,尤其是非料理米酒,喝酒鬧事的先預防性關3天,酒駕的只要抓到吊照並車輛直接沒入,車輛法拍所得繳納國庫,罰金依近5年的平均年所得開罰,無所得者或所得低者至少罰30萬起跳,酒駕肇事者一律依殺人罪論處,沒死人就殺人未遂,死人就殺人罪法辦;肇事逃逸者,沒死人的加重刑期二分之一,死人的判唯一死刑,借車給無照或酒駕之人者,車主列為共犯。第二次酒駕再犯者永不得考照最好把車輛拍賣所得和罰金提供三成列為檢舉獎金,這樣檢舉一次至少10萬進帳,保證各大酒店的泊車小弟第一個檢舉。會酒駕的關幾天,我認為沒用,要就學老美,只要喝酒,那怕你是走在街上,只要警察判斷你意思不清(比如走直線畫圓)就直接關3天,不然街上一堆喝酒鬧事的,要關就是一開始就關,還給你上車才預防性關3天,太晚了吧!
張庭瑚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張庭瑚(1991年2月20日-),台灣男演員。2012年5、6月進經紀公司受訓,8月跟著陪公司另一位演員拜見王小棣,張庭瑚憂鬱又帶殺氣的眼神,讓導演王小棣一眼相中,欽點他為電視劇《刺蝟男孩》男主角,飾演「四番」一角;和藍正龍、林佑威等當紅男星師出同門,媒體稱他為「下一個藍正龍」[1]。2015年1月8日至12月25日於成功嶺服替代役。2019年2月21日凌晨他和友人慶生後,酒駕自摔,酒測值達0.43,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法辦,2019年3月12日在士林地檢署出庭。--你看看但明顯連明星也沒在怕酒駕所以還是鞭刑+抓去關+扣押車子才是最實在的!!!
早就說不會過吧台灣最重視肇事者的人權了立院三讀 酒駕累犯考照後 強制加裝酒精鎖3/26 16:00聯合報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為回應社會對酒駕零容忍,立法院今天三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確定汽機車酒駕處罰的分流,未來初次酒駕累犯,最重機車可罰9萬元、汽車罰12萬元,累犯者,其罰款累加。未來具酒駕紀錄者,交通部也研議全面推行「酒精鎖」,以從根本上防範酒駕上路。此次修法引進日本制度,增加「同車共責」部分,未來汽機車駕駛人,經酒測後,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25以上,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將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不在此限。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酒精濃度超標,可處1.5萬元至9萬元罰鍰。朝野立委經協商後獲共識,在初犯前提下,汽、機車行政罰鍰應分流,機車駕駛酒駕初犯處1.5萬元至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酒駕初犯處3萬元至12萬元罰鍰;第二次酒駕,機車駕駛處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處12萬元罰鍰;第3次酒精濃度超標起,按第2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之後依此類推。不過,若是再犯或累犯,則排除分流規定。在酒精鎖方面,酒駕累犯在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重新考領駕照後,必須依規定駕駛、或使用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汽車,違者處6,000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若由他人代為解鎖,該行為人亦罰。至於酒精鎖裝置的規格功能、應配置車種、配置期間、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的辦法,由交通部會同行政部定之。三讀條文並加重拒絕酒測的處罰,未來不依警察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酒測者,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不得再考領。此外,三讀條文明定,未來汽機車駕駛人5年內再犯酒駕或酒駕拒測,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政府將得依「行政罰法」規定,將車輛沒入。針對酒測濃度低於每公升0.25毫克以下者,雖未構成刑責,但為回應社會大眾對酒駕零容忍的要求,修正案也通過國民黨團提出的附帶決議,未來是否要再修法裁處拘留,交通部在3個月內會同相關機關,向立法院提出修法建議。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3719833?from=ednappsharing
看了今天新聞,這些政治人物一樣(兩黨除了時代),到頭來還是對酒駕的寬容我不意外啦,這些政治人物最愛喝酒了,尤其是基層跟基層的樁腳,最愛酒駕就是怕太嚴死到自己人這年頭還是私刑正義比較好,靠政治人物跟司法討公道??? 沒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