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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惡劣!酒駕遭吊照竟再犯逆向連撞8車奪2命

法務部長怒了...???先前酒駕早已死傷多少人了,現在才突然怒了?怒甚麼?是不是執政權快丟掉,所以做個"怒秀"?

lim5464 wrote:
法務部長怒了......(恕刪)


大大你太專業了,就是因為政權快沒了,做點秀吧!
跟當初那些黑機關過關的速度,酒駕這方面實在太龜速。

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判死刑,也無法降低酒駕者再犯的決心。

這類人的共通特性,就是自我行為的約束力極低。

他的潛意識知道,酒駕的危險性。

就像要一個隱君子戒煙一樣,再犯,判死刑,也無法阻止他找機會,躲起來再哈一根的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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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建議,酒駕者,初犯,鞭刑三下。(參考新加坡)

至於再犯者,或甚至造成他人重大傷亡者的刑罰,給專家們訂。
建議受害家屬也應喝幾口高粱然後開車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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