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你的文章有點矛盾,一下說50歲以上"對於表達自己意見這件事情有很大的抗拒" , 一下又說"或許在老一輩眼裡 這些年輕 但勇敢追求自己訴求的人 被認為是破壞社會秩序的人"所以50歲以上要勇敢表達自己的意見,然後把認為破壞社會秩序的年輕人怎麼辦?...
一群少數機車屁孩人自以爲是在替他人發聲,請問我有授權你嗎?我只授權選出來的代議士來幫我發聲啊.....辦活動沒申請沒公告,要在路口玩你有向政府申請交通管制嗎?都沒有......哼哼,標準一群智力低能兒!我辦活動向警察局申請使用道路權都還要考量是否假日?是否交通尖峰時段?拿其它人為啥抗議沒事,你們就被警察抓?也不想想人家照規矩,你們有嗎?看了就想笑....你妨礙我通行的權利,我還沒告你們強制罪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