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就是這麼無言一堆人佔內線,閃他他也無所謂,駕照都考過了還上網問觀念?高速公路到處都是宣導標語是好看的嗎?應該開放人民舉發,不管時速後車只要在你後面等了五秒就可以舉發,沖繩速限只有80,兩線道,開起來比台灣順暢也更快...
eejason7328 wrote:如果樓主有到過歐洲的...(恕刪) 日本很多兩線道高速公路也一樣不太會塞車就是沒有人占用內線但是在台灣講那麼多也沒用我已經放棄了只有被警察攔下才是真的無奈警察大人只會偷拍車距跟抓超速而已完全沒意思要處理占用內線的意思反正台灣人心態就是自私自己到達目的地就好過程造成多少人不方便是那些人修行跟心態有問題自己永遠沒錯
kilio11 wrote:PS:別說國道有10km的誤差,我曾在速限70的省道上被開71超速,說有容忍值都是假,被罰的錢才是真 聽你在喇叭我開車10年遇到照相機全部都是錶速限速+10通過沒被照過半張 不要佔用超車道很難嗎???
kilio11 wrote:半年前調到宜蘭後經常...(恕刪) 1.您觀念,沒有錯,沒有問題,更無所謂道德問題。不要被01這裡「看似相對多數」的論述,給霸凌蒙蔽掉。但是您應將速度拉到限速+10,例外者-平面道路(僅+5),輪胎加大很多,寬鬆值略減。01論壇,是個社會的小縮影,但絕不是合情合理的投射結果,請小心服用。
早上開高速內側前車在前方"完全無車"同時速度也沒有+10的情況下踩了兩次煞車所以我衝到他前面,在沒有真的煞車情況下,輕踩煞車讓煞車燈亮起我這樣算逼車嗎?wetty wrote:閃燈是示意超車惡意逼車、擋車,希望樓主有影片理論上,即使前車違規,後車也不能動用私刑如果,前車沒有違規,那就是後車理虧 國道上甚麼低能行為都有低能是因,私刑是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