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_depp wrote:偶發現不檢舉違停的話,報應很快就來到自己或家人身上偶最近兩次親身經驗一次是同一個駕駛紅線轉彎處違停下車不久後又遇到,車道上任意開車門差點掃到偶跟小孩騎車同個駕駛的臉很清楚另一次巷子有車常態路中央違停擋住來車視線,開車慢慢開對向屁孩騎車高速彎過違停車,好險沒互撞不檢舉違停,報應真的很快來呵呵...(沒刪) 這種就是該檢舉的,至於報應就留給有心的人去受吧!
Jeremy6 wrote:如果沒有的話 能不...(恕刪) 若是方圓三百公尺沒有停車場或停車格的話,就原諒理解你,又不是身障人士或載著身障人士,是腳不會走嗎?還是連個停車費也不想繳,多走路一下不是很好嗎?守法守規矩很難嗎?都會教下一代要守規矩了,作個好榜樣很難嗎?黃線臨停就趕快繞一下好了再回來接乘客很難嗎?路口千萬不要違規,會擋到視線,發生車禍你要賠嗎?併排或停公車停靠區更是不應該,很多時候違規者還會振振有詞,沒有車位,沒有動線規劃… 難怪台灣交通就像落後國家一樣。
時間煮茶 wrote:嚴重程度之分吧.....(恕刪) 真替警察感到可憐,被立法的那些XXX搞成綁手綁腳,明明是違規的是XXX,結果警察被那狗規定害的說成是「小偷、來陰的、搶錢」,難怪那些XXX有恃無恐的繼續違規,真叫守規矩的人是笨蛋嗎?
cdyao wrote:人家跟你說沒有你也不...(恕刪) 違規達人已經把違規跟生活結合在一起,就跟呼吸一樣自然,他怎麼會相信有人不違規。其實人非聖賢,誰沒有不小心或是趕時間跟它賭一下?但是被開單1,乖乖去繳,像個男人。2,別牽托別人,像個男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也被開過併排2400,但我真的沒注意到,而且這讓我日後停車更小心謹慎。被開單沒什邊關係,日後不要再犯就是了。那些整天上來靠夭被檢舉的是還打算日後天天違規嗎?不然繳一次單,日後不違規不就沒事了?
看到更多的併排停車,都是前面不到5公尺就有停車格或是黃紅線空位,但是很多違規達人疑似腳部肌肉萎縮無法步行超過20公尺,硬是要併排自私地堵塞車流,只為了去銀行辦事,買便當飲料,這種自私的反社會心態2400已經無法嚇阻,建議修法增加至24000,並累積次數處以勞役,不得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