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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連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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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一起出去,
如果有要喝酒,
開車的一定不喝酒,
沒有必要去賭哪個機率,
一不小心,
不是駕駛一個人的事,
而是好幾個家庭阿!

chao0707 wrote:
新聞報導未來酒駕被...(恕刪)


我是覺得還滿合理的

怎麼說會是"合理"呢?

因為你是在"知道"對方有喝酒的情況下,卻還"允許"他酒駕的人

真的撞死人你肯定是有責任的,在知道這樣會害死人卻還這樣做?

如果說什麼昨天半夜吃薑母鴨早上卻還是測到酒精濃度超標什麼的

我也只能說,恭喜你,你發現對方是損友了

對方"我昨天喝酒,不過我現在已經醒了,讓我開吧" 或 "我剛剛只喝一口,沒關係啦"

他有這樣說那還行,至少你可以選擇當駕駛或者就不搭他的車

不說完全是不顧你的性命好嗎,這樣還不是損友?

黑人問號
假如老闆或者師傅開車載學徒(沒駕照)去工地工作,工作期間喝了一瓶保利達(不是下班前才喝),到了五點半下班時間!這學徒該不該上車回家啊?腦慘政府,罰錢,關起來都不怕,那就學人家公開鞭刑啊!是公開喔!保證沒人敢酒駕~

酷哥信 wrote:
假如老闆或者師傅開車載學徒(沒駕照)去工地工作,工作期間喝了一瓶保利達(不是下班前才喝),到了五點半下班時間!這學徒該不該上車回家啊?腦慘政府,罰錢,關起來都不怕,那就學人家公開鞭刑啊!是公開喔!保證沒人敢酒駕~


是不會叫計程車還是代駕嗎...
我只想知道是哪位立委提議罰款提高到50萬?
下次選立委我投他!
http://www.flickr.com/photo.gne?id=
chao0707 wrote:
新聞報導未來酒駕被...(恕刪)


講不知道就沒事還需要規定嗎
本來就該連坐

連坐罰順便告訴你的朋友是個會喝酒開車的,當教訓
有什麼不好的

至於計程車或遊覽車那類的
當然要分類開來啊
職業駕駛跟一般駕駛是不同的

一般駕駛、乘客、車主連坐個可以
職業駕駛就是駕駛負全責這樣
只要是立意良善的法律我都支持, 酒駕連坐剛好而已。不把別人的性命當作一回事,這有什麼可說的。

wonly wrote:
我只想知道是哪位立委提議罰款提高到50萬?...(恕刪)



有錢的不怕罰, 沒錢的不怕關...提高到500萬也沒用.

哪位立委候選人政見提出酒駕處以鞭刑,我一定投給他!

基本上酒駕連作法的確是參考日本

但是日本更嚴格 除了追究有駕照的乘客以外 還有追朔到賣酒的老闆

說不曉得駕駛有喝酒而誤程這種藉口已經無效了

預防酒駕是全民共識 就如同你過馬路會看紅綠燈 騎車戴安全帽一樣

你有本錢可以叫,人家學徒不見得可以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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