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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內車道?

frogghoul wrote:
模糊?我看你才模糊...(恕刪)


版主,你既然有完整影片,為什麼就不po上來佐證您的說法??影片一上來,不就證實是您前方車輛導致回堵,不是嗎!!

更能佐證您所有說法嗎?更能證明,是後方超車車輛的錯嗎!

請問您究竟是在堅持什麼就是不放上影片??????
xcoolx wrote:
如果常開高速公路的人,都會有心得,佔塞車的原因,
1. 上下班 2. 事故 3. 多系統交流道 4. 熱門景點之匣道。5.重要連續假日


第五點,所以連續假日塞車的原因是什麼?

喔對
不知道你有沒有塞過雪隧

我剛好四月初掃墓有碰到
北上雪隧,從開始到出來,全長12.9公里
中途沒任何交流道,就高速公路兩個車道而已

進雪隧20~30
出雪隧80~90
為什麼速度可以差那麼多

同一條管線,沒經過大小變化,原則上流速是不會變的阿

途中在雪隧約2.5KM的時候有一輛救護車經過開路,不知道為什麼就這麼順暢的通了
只是救護車響警笛,在救護車前面的車子就加速,沒辦法讓,空間不夠,只能加速
然後加速加速就這麼通了阿

出雪隧之後也沒交流道給你車輛分流
雪隧中間也沒任何事故車輛,更不用講隧道內沒交流道匝道給你下
雪隧的廣播頻頻廣,請加速請加速請加速

這件事情得證了什麼?
明明就可以加速為什麼不加速?
非得要一輛救護車在後面趕才肯加速嗎?

可以解釋一下這是什麼現象嗎



我想開過高速公路的,每個人都會有心得
不知道為什麼過了某個路段,明明沒有交流道休息站,也不是原收費站
可能只是過了一座橋,卻突然可以加快速度
真是很特別的腦袋
早就跟你說「地球很危險快回你的火星去吧!」
一件那麼清楚的事情,有啥好爭議的?
怎不去想想為何沒幾個人會聲援你?
眾人皆醉你獨醒?
以為只有你有ACC嗎?
好狗都知道不擋道,你怎就會想不明白?
最好你老婆不會趕著要生產
最好你一輩子不會有急事
最好你能提前三小時到機場
真X媽的,一點同理心都沒有
讓人家先過去有這麼難嗎?
可以說一下為何不能讓別人先過的理由嗎?
下次
應該自己行車內車道10分鐘
再把影片給高公局問..這樣有無違法吧

frogghoul wrote:
既上次這篇http...(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小弟我看了您的影片,老實說,我要超車也會閃你大燈! (但只會閃一次告知)

即使我開到110後方有人要內線超車,不管我有沒有開到最高時速,我也會提前讓道,
因為後車就是比較快,管他是不是超速違規,那是他的事,我都會讓。

您說中線有車不能切換車道,至少可以先打右邊方向燈,讓其他人知道您要換車道,應該就可以很順利切中線。
要不然就是加速至110超車回中線。 如此後車應該不會再閃大燈。

若您保持與中線車輛一樣時速,建議您及早讓出內線,讓趕時間的人使用。
其實在上一篇嘛....
有網友提到BMW那樣超車是"教育".所以?嗯,各位懂了嗎?
反正你超車的速度肯定高於大師,加上ACC會自動幫大師"保持"安全距離,
怎樣都撞不到,如果真的撞到了?那一定是ACC的錯,不是誰的錯.

話說,高公局回文應該也得"附圖"吧?各位說是不是啊?
(要全文,免得又....)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看來看去 我還是覺得你不太會開車...
道德感不足
行車掌握不住
什麼時候該怎樣 也沒辦法判斷
前後車動向也不會去判斷

安全距離不是像你這樣弄的...
會這樣弄的只有剛學會開車的 才會在那安全距離
就跟駕訓班的那個棒子一樣....


難道我開10 就要保持5的剎車距離嗎
開20就要保持10嗎⋯⋯
開100就要保持50嗎?


開車沒有SOP


腦袋靈活點 比較好
在後面閃燈的狀況下, 只要不是死貼著我通常我是會讓的, 如果中間車道有安全的插車距離我會變換車道, 讓他過去. 如果中線車道不安全, 那我就會跟著前車保持合理的安全距離, 找讓他過去的機會. 自身安全是第一.

樓主的狀況, 後車閃燈時, 那時右側確實有很多大型車輛, 加上那時樓主GPS車速維持在95~100km/h左右. 我認為維持在內線持續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並沒有太大問題. 倒是我認為BMW最後那行為是沒有必要, 且危險的, 就算樓主速度再低, 也不應該有這樣的行為.

樓主讓大家說嘴的地方應該就是有路段讓中線的車子超車, 在內線如果保持在100km/h左右, 就算前面一車都沒有, 這樣占用內線有違法嗎? 還是只是不符合01道德標準?
搬椅子來看熱鬧了.......

疊好幾層樓了.......

我到想看看,到底要蓋幾棟樓幾層樓,才能打趴這個「YA!!!一直問」的傢伙.....




真心請交通部、高公局的官員們來這裡一遭,逛一逛,再去研議到底有多少用路人是真的空拿駕照,毫無用路觀念,
再去研議更好的交通管理細則以及駕照拿取方式。

各位搞錯對象了!!

依高公局 "解釋函" .

目前只要最高速限就是合法的!!



呵呵!!


高公局或國道警察局解釋的很清楚了!!

立場就是速度達最高速限=不堵塞行車



1.
可以用 "最高速限" 全程(持續)行駛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高公局" 背書認證的!!


2.
當前車用 "最高速限" 行駛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是可以不用讓道後車的!!

"高公局" 背書認證的!!


3.
當前車用 "最高速限" 行駛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後車仍欲超車. 必屬超車違規!!

"高公局" 背書認證的!!


4.
當前車用最高速限行駛. 在 "理論上" 跟 "應" 不至於造成後方車輛堵塞!!

因為大家都是 "機器人' !?

既不會堵塞. 又何必讓道??

"高公局" 背書認證的!!


5.
"建議" 跟 "宣導" 在內側車道超車後. 在安全的情況下儘速駛回中線(中內)車道.

完全可以不用理會的!!

因為 "沒有強制力" .

反正只要是 "最高速限" 就不會受罰!!




建議自行脫離龜車吧!!

別閃燈跟按喇叭!!

不要跟錢過不去!!




不然就用 "打電話" 方式!!



檢舉慢速車佔用內側車道

致電 勤務指揮中心

02-29094111轉9



我會建議各位 "打電話" 的駕駛者最後多加幾句話.

"我電話有錄音. 我會等著看你們何時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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