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0109 wrote:
既然法規明文規定了...(恕刪)
提供英國法規參考
英國道路車輛條例1986年法案詳細說明了英國窗戶調色的合法性,
並且經修訂的規定了必須通過擋風玻璃和前側窗戶的最小光照水平。
對於在英國的法定窗口色調規格是:
汽車在1985年4月1日或以後首次使用通過擋風玻璃透光率必須至少為75%。
前側窗(駕駛員頭部的任一側)必須允許至少70%的透光率。
使用非法隔熱紙的後果,則可能發生以下情況:
你可以被停止駕駛和罰款 - 警察可停止你的車 - 如果被認為危險駕駛,
可以被給予禁令,可以被扣押!
您將被要求除下隔熱紙(這將花費),並提交您的車到警方驗車,確認已恢復。
如果你有事故,可以證明非法隔熱紙造成的視力下降是一個促成因素,
你很可能會得到部分或全部責任 - 即使它不是在正常情況下你的錯誤!
更糟的是 - 你的保險公司 - 如果他們站在他們正在看待完全接受責任的位置(因為你是錯的)
- 可能會決定你的保險失效!你會看到自己的費用,
包含自己的車輛和任何其他損害第三方車輛或財產。
爸寶男輾斃物理奇才 法官動怒擬羈押
因為隔熱紙貼太黑,撞死清大生的案子
今天開庭了!
這種把全車玻璃貼成烏漆抹黑的人
自私狡辯的態度,讓人非常氣憤!
請問,有人認識本案清大生的父親”林爸爸”嗎?
可以請您把相關資訊提供給林爸爸,
讓林爸爸了解目前台灣隔熱紙亂象的問題
希望”林爸爸”把小愛,變成大愛
出來向政府訴求重視隔熱紙亂象的問題!
不要再讓這種悲劇一再發生了!
小弟本人也正在聯繫林爸爸中……希望能夠聯繫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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