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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車「真的」已經用最高速限行駛


KRyuu wrote:
限速110,因為有...(恕刪)


我在內車道都會開到120~140
有時候開到140 後面有車急速靠近

我通常會做幾種反應
一是換右車道讓他過
假如旁邊有車我會加速之後切中線
假如他已經很快的切右車道我會 減點速讓他超

開車本來不就是這樣互相禮讓?

難道凡事都要自覺有理就與人衝突?


KRyuu wrote:
限速110,因為有...(恕刪)


你可以,加油!!! 堅持到底
那年我在英國

快車道 限速 70 英里

我開 80 英里

在內線超車道:
只要前面有車, 自動會讓.
只要後車逼近, 我也自動會讓.

大家也不會一直開著超車道.


超不超速, 是別人家的事.
擋部擋車, 是你本身的事.


KRyuu wrote:
限速110,因為有寬...(恕刪)



跟前面幾位前輩說的一樣

為什麼一定要在"內線道"開120~??

中線道一樣可以開120,外線也可以開120~

為什麼堅持要在內線道開??

簡單圖例一下



| 內 | 中 | 外 |
| 線 | 線 | 線 |
| 道 | 道 | 道 |


| 最 | 最 | 最 |
| 高 | 高 | 速 |
| 速 | 速 | 速 |
| 1 - | 1 -| 1 -|
| 2 - | 2 -| 2 -|
| 0 - | 0 -| 0 -|

| 超 | 沒 | 沒 |
| 車 | 人 | 人 |
| 道 | 鳥 | 鳥 |
| 喔 | 你 | 你 |

內線道、中線道、外線道都可以最高速120

而法規又特別註明內線道是為超車道

其他兩線道沒有人管你

所以是不是在達到第一項速度規定後要看第二項的規定~~?

而既然中線跟外線沒規定~~你為什麼不走呢~~

我的解釋真帥~!!!!








哈囉,超車不是速限超,是行動超。
時速九十可不可以超八十?當然可以,
實例請走一趟后里三義北上段。

現在有網友講話了,中線為大車超車道,
所以拜託所有用路人上國道請依序從最外線起駛,
遇龜車再換線!

不過按此邏輯快速道路交流道設於內側者應該反過來才對...
但好像台灣沒有這樣的規定?反正一律最外線最慢?

KRyuu wrote:
限速110,因為有寬限10km所以我可以開到120,我又知道表速會有誤差所以都開表速125
此時的車速絕對位於110-120之間,所以不但可以保持最高速限又不會被開單
這樣也就絕對符合「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因為自己也已經超速(但是在寬限值內),也可以同時確保後車絕對是超速的
依法來說後方也就沒有權利逼前車讓道了吧?


客觀的見解
後車如果要超勢必超速,是更嚴重的違規,尤其是在台灣抓超速這麼密集嚴格的地方
既然自己違規,又怎麼要求別人讓道(而被要求的還是合法駕駛的用路人)
就好像你想闖紅燈
叫前面等紅燈的讓你過一樣荒謬
因為太多人想要把更嚴重違規的超速合理化
刻意把合法最高速行駛內車道的車和真正違規低於速限行駛內車道的車混在一起
企圖混淆大家指責的對象
之後再用"讓道"這個理由把超速除罪
不過再怎麼用力,還是改變不了事實
最高速行駛內線不會有事
(雖然有人說會被開單,但從來沒看過)
超速行駛罰則可不輕
不會因為你在超車就免罰

是誰在宣導超車道得讓後車的?
害我最近明明跟前車跟得好好的,卻被閃大燈閃不停...
然後最後就是對方超速硬切到我前面再踩煞車..
這時候要換我閃他大燈嗎?
大家都來在內線閃大燈好了...
不管你在內車道開多快,只要有人要用內車道超車,就算你開時速160,你也得讓他超,至於超速什麼的那就讓警察去抓、去認定了。這樣應該不難理解吧?
littlelin319 wrote:
後面有車⋯就讓給別...(恕刪)

台灣就是有人曲解法令.法規,積非成是.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沒有一個國家在都己制定速限了,還會再容許或是鼓勵超速行駛,
小型車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超車道],就法規來論完全合法,後車以更高速行駛,前車要不要讓只有道德問題.
實務上就我經常跑台北-桃園.中壢來看,自己要超速行駛就別堅持在內側車道要別人讓道,走中.外線車道反而還比較快.


讓道讓速度比你快的人先走,是合理

但已超速違規,前車就沒有讓的必要。

如果對方不讓,我也是直接從外車道超,畢竟自已已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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