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的保險是不是明字開頭的啊...
因為我碰到的很天兵,之前查到有給他單據他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回應給錢(強制險理賠)
結果過了快一年了還沒回應,我就讓金管會跟他玩了。
當事者怕刑責,保險是怕金管會,現在在嘗試雙管齊下的效果。
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金融消費者就金融消費爭議案件應先向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金融服務業應於收受申訴之日起30日內為適當之處理,如金融消費者不接受處理結果或金融服務業逾上述期限不為處理者,金融消費者得於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向評議中心(聯絡地址、電話及網址:臺北巿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4號17樓、0800-789-885及http://www.foi.org.tw。)申請評議,評議中心受理申請評議後,將依同法第20條斟酌事件之事實證據,依公平合理原則進行評議。
鳥兒在歌唱,花朵在盛開,在這樣的日子裡,像你這樣的三寶/邪教徒,就該被地獄業火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