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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一問, 大重機重機上國道的配套在哪!?

csshvci wrote:
這個問題已經爭論多...(恕刪)


所以你知道台灣的交通工具歧視多嚴重了吧

這是幾十年來台灣鎖國下造就出來的

2002年沒開放重機之前十幾年台灣只有100~125cc的機車

再上去就是汽車了

中間這個斷層導致很多人覺得"開車才是高尚,騎車就是買不起汽車的人在騎的"

加上政府怠忽安全駕駛觀念教育

隨便用一句汽機車分流敷衍

造成汽車駕駛覺得"路是給汽車(我)走的,機車(你)憑什麼和我一樣"

當重機開放之後

人們看到前所未見的事物總無來由的排斥

因為前面被政府洗腦了十幾年

後面也懶得針對重機擬定路權、法條、罰則

再次一句"比照小型車"搞的定位不明,兩邊不是人

現在為了不讓汽車專有的道路被瓜分

所以說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來"保護"重機不被汽車所害

回到這篇文章的配套措施問題

你知道當年開放快速道路政府做了什麼配套措施嗎



我個人再補一個

3.路權比照小客車

***圖片引用自小老婆論壇的雲遊台灣大大

看到小賢子 wrote:
如果你是政府官員,...(恕刪)


政府官員好大的官威啊?

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簽訂的法條敢不遵辦?

這不是怠忽職守就是好處拿不夠多

ppopp747 wrote:
政府官員好大的官威...(恕刪)

那,照你的說法,應該是開放啦~
怎麼警察還去開單?

看到小賢子 wrote:
如果你是政府官員,...(恕刪)

肇事率?又拿這個說嘴?4輪肇事率還比2輪高~~~~每天新聞都有報,不是酒駕就是衝撞~~~
上國道如果合法就上吧!當然大家更要守法遵守規則,才能有更好的用路環境,不過台灣人連超車道都看不懂了,用路環境要改善可能要一段時間了。

shadow304136 wrote:
我不是很懂當交通壅塞且安全的情況下為什麼不能鑽車縫,
全部塞在一起對任何人有什麼好處嗎?
讓機車先走排解交通不是很好。
(恕刪)


爭路權都說自己是比照汽車

塞車時怎麼又變成機車了!

ppopp747 wrote:
這種論點到底要拿出來炒幾百次

你當重機是沒有車尾燈和警示燈嗎

你說的問題在快速道路上難道就都不是問題了???

除了找死我想不通為什麼有人要無故走在車道中間

被車撞倒然後被經過的車輛十多台碾的面目全非

難道你在平面道路看到前方有車禍了不煞車

撞下去才說為什麼不去旁邊嗎

也不要說什麼高速公路車速比較快的

車往前騎出事人也是往前飛

速度是相對反應時間也是相對

你煞不住撞上去就只有你沒保持安全距離這個原因

BMW在1960年製造出來的重機已經可以達到時速160公里了

速度越快機車越穩定

與其要把輪胎數量和抓地力扯在一起

不如說輪胎胎紋會影響抓地力還比較有說服力

國道上什麼車都爆胎過了

重機我還沒聽過有人騎到爆胎的...(恕刪)


國道沒路燈的路段,重機或騎士倒在路上,"後方經過"的車真的不容易看到
這不是有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
附上一篇網路上找到04年的舊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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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闖國道 兩學生屍塊飛散

〔記者王榮祥╱高縣報導〕正修科技大學電機系兩名四年級男生柯智淳與江振諭,昨天清晨共乘一部機車,闖入國道中山高速公路九如段後,不幸遭後方來車輾斃,現場屍塊散落一地,慘不忍睹;家屬與同學目睹現場慘狀,泣不成聲。

警方根據機車(車號HSQ-061)後側無明顯被撞痕跡及現場屍塊散佈情況初步研判,兩人可能先遭速度極快的大車「掃到」後重心不穩而摔車,再遭「不只一部」車輛陸續輾過,呼籲現場目擊者出面協助指認,這也是中山高高雄段今年首例機車上國道、騎士被撞死的意外。

轄區國道公路警察五隊指出,事故發生在昨日清晨五時零六分許,事發前曾有熱心駕駛通報,指稱有兩名年輕男子騎乘機車進入中山高九如段北上車道,警方聞訊後通知附近巡邏車前往瞭解,不料警車趕抵現場時,兩名學生已慘死,前後不過短短幾分鐘。

警方表示,兩名學生出事地點在中山高北上三六五公里三四三公尺處,距離高雄市九如路北上匝道入口約一公里,死者疑因遭多部車輛輾過,屍塊散佈達六十餘公尺,現場慘不忍睹

警方指出,中山高九如段包含路肩共有四線道,兩名學生騎乘機車疑似在中間車道(由內向外第二車道)出事,屍塊與血跡大多分佈在中間車道上,機車則滑到內線車道,後又遭一部廂型車撞擊,廂型車林姓駕駛遂緩緩將車開至路肩,當時機車仍卡在廂型車右前輪下。

林姓駕駛在偵訊時向警方表示,當時天色昏暗,他未看見前方有異狀,直到感覺車子底下好像壓到「硬物」、無法順利前進,才將車子開到路肩
﹔警方另在現場找到一塊掉落的自小客車車牌(車號CL-5221),經調查證實為已經報失竊的車牌,警方不排除與車禍有關。

死者家屬與同學事後陸續趕到現場,看到兩人慘死國道均痛哭失聲,柯智淳的家人向警方表示,機車是今年十月中旬剛過十八歲生日的柯智淳所有,他四天前才考取駕照,三天前才騎車上路,柯智淳還是家中獨子﹔兩死者家屬紛說,怎麼會發生這種事,令人無法接受。




我的論點內沒有在討論敢不敢~

只有討論對不對~

為什麼呢?

因為如果是對的~卻不敢做...

那是"官員的問題",不是"開發重機有問題"...

不是嗎?就這麼簡單啊

看到小賢子 wrote:
如果你是政府官員,...(恕刪)
你這個例子舉的很好啊~

所以發生這件事的原因~

如果不是駕駛的推拖之詞

那原因就出在照明不足囉~

該做的就是補足照明不是嗎?

而不是禁上啊~

BAGGI0 wrote:
國道沒路燈的路段,...(恕刪)

Michael wrote:
爭路權都說自己是比照汽車

塞車時怎麼又變成機車了!



閣下誤會了
是政府說的路權比照汽車,或者說,管理方法比照汽車也行,
是政府擺爛怠惰,不願意另定管理方法,
並不是重機騎士說自己是比照汽車。

而,這樣並不會讓機車多長出兩顆輪子變成機車。
重型機車就是擁有汽車大排氣量的動力以及機車的機動特性,
不能因為為了管理方便而完全抹卻它原來的特性。
而且重機是犧牲了擋風遮雨吹冷氣的舒適性換來的機動性,
決不是某些人說的「占盡所有好處」,機車的也要,汽車的也要。

行駛在道路上為何只能是機車、汽車二選一?不能兩者得兼嗎?
手機只能是手機,電腦只能是電腦,不能合而為一便成智慧型手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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