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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少開車門造成後方騎士閃避不及--希望汽車駕駛座應改為右方

看到這類新聞都很生氣,

人都被你弄死了,以後改成這類過失殺人要坐5年以上的牢,不能易科罰金,不用和解,強制要判賠500萬以上。

免的有錢和解又可以輕判易科罰金沒事,沒錢和解的,受害者拿不到錢,對方也不用關多久。

改箱型車的拉門就解決了~~~~~~~~~~~~~~~~~
我的建議比較好,所有車門都改成滑門或是閘刀式就不會有這問題了.
不過接下來應該會換成下車乘客或駕駛被後方車輛撞死,死不同人了.

skyps2 wrote:
很遺憾又發生這樣的...(恕刪)

安全駕駛課有教
開門請用右手
這跟這門在哪一邊沒關係吧!
跟駕駛人的心態有關

Terry0625 wrote:
建議路邊 完全禁止...(恕刪)


沒錯!全面撤除路邊停車格 全面禁止路邊停車!路不是拿來停的!
搞笑?
你開過車嗎?
左駕右駕差很多耶!

不如強制所有車門改成滑軌式
要開門前先看一下後面有沒有車

然後開門就開到一個人能出來的寬度就好

常養成這種習慣

不曉得為什麼一堆人總是要把一大片門一瞬間推到底
非熟人或急事請勿私訊,謝謝
法不修改,罰則不保障受害者,那永遠都會看到開門不小心的新聞;
想到的事馬上去做,永遠不會太遲!
沒用的...寶就是寶...牽到那都是寶

我覺得每位考照生...一定要看完政府規定的影片才能考照

而不只是筆試,路考...

多一些肇事的影片,能減少肇事機會.
小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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