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銅管 wrote:
一堆是積非成是的文章真是夠了,有誰可以告訴我中華民國的那一條法律規定屋主的車不能停在自家門口?不能停也就算了,還要捐出來給不特定人停車?
其實大家的說法都錯了,翻遍中華民國的法律根本沒有這條規定,請各位認真查一下喔,根據「建築法」的規定,建物邊緣的空地並不是「停車位」,官方的法規內容只有「停車場設置」和停車格,並沒有「停車位」一詞,請各位明查。
真是自打嘴巴文章
一下說那不能算停車空間 一下又說哪條法律規定屋主的車不能停在自家門口
既然屋主能停 為何樓主不能停??
既然都不能停 那為何你又幫屋主講話??
按你的邏輯 你去任何地方如果當地沒有所謂停車場或是停車格(據我了解 鄉下都是這樣) 你不就身上帶個幾百萬隨時買車位?
噢 對了 小弟眼拙 不知你從哪點可以看出停車的地方是空地還是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