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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150km的慘烈警惕!

歪桑 wrote:
機車高速行駛下,本來就是很危險的,說什麼只要沒有違規迴轉的話,騎到200或300都不會有事?說什麼鬼話!大家都是台灣人吧?住在台灣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吧?怎麼可能會對台灣的道路品質和交通狀況這麼有信心呢?

就說如果某位女士晚上睡不著,跑到路上逛街,結果走到陰暗偏僻的地方時,被歹徒搶劫,奮力抵抗下被殺死,家屬悲痛萬分。請問,晚上睡不著有錯嗎?跑到路上逛街犯法嗎?都沒有啊,那為什麼這位女士死了?不會設法保護自己的生命,死了就是死了,就算後來歹徒被抓到判刑,一條生命還是沒有啦!


就你的論點來看,好像意指那位機車騎士以及你舉例的女士死了是活該,
因為他們不懂得趨吉避凶,所以被違規的撞死,或是被歹徒殺死,是自找的...
你是這個意思沒錯吧?

來,麻煩你再看一次我上面Po的影片

迴轉肇事影片

這麼慢的速度下,遇到無敵大迴轉,還是有可能撞上去...
換成是你旁邊的車給你來這麼一下子,你也有可能閃不掉...
所以當你碰上這種白目駕駛,算是你活該囉?
誰叫你明知在台灣騎車危險,還要上路,
即使是別人造成的事故,撞上了,死了還是活該,
是這樣嗎?
真是佛心來著,希望"萬一"有類似事故發生在自己或是週遭親友時,
你也能堅持現在的想法,不要太責備肇事者,也不要半夜去找人家喔。
確實雙方都有錯~ 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騎重車是真的快不得

因為小弟也有一次切身經驗

朋友騎 GSX 1400 的街車 在濱海

也是轎車違規右轉 煞不住給撞上去

剛好我和朋友同一車是第二台

就真的是眼睜睜看著....這樣撞上去

大概有要150-200之間左右

重車真的煞不住 重力加速度 何況只有兩輪

真的....嚇翻了

還是慢點好...

bradchou84202 wrote:
確實雙方都有錯~ 保...(恕刪)


麻煩請大大試範一下如果跟違規迴轉的車輛保持距離???
看到許多大大的嘴砲真讓小弟心寒...
這社會大概變了吧...發生車禍就一直針對重機超速責怪他...
車速慢也許不會死...但...不論重機車速快慢...
汽車雙黃線迴車且又在外側車道迴...這就是一個錯誤...
因為是死亡車禍才會上電視...如果時速超慢的撞上...
那是不是自認倒霉就走人了???請問...該違規駕駛有沒有把人命當一回事???
是否真的有自我反省...大家是否會依這為案例提醒自己的駕駛行為是否會危害他人...
你們真的有在思考這些嗎???
今天大家拿出來討論只是希望告戒所有駕駛人...請遵守交通規則...
還有...這是一個因果關係...因汽車違規迴車使重機騎士身亡...
不是因為重機騎士超速才產生車禍...
限速50...騎60就會死人嗎???沒人因為超速而死亡...
而是因為超速後的意外而死亡...
切記...要防止自己去撞別人也要防止別人來撞你...
行車要多注意...依照交通規則行駛...
我想車禍一定能減到最輕...
qpiglarry wrote:
沒人因為超速而死亡...
而是因為超速後的意外而死亡...


沒錯,而且當車速太快時,騎士的命運就等於交給老天及他人了,因為這種速度下,對周遭突然發生的狀況幾乎沒甚麼應變的機會,而且承受的傷害可能跟車速成正比。 責怪他人只是讓自己心裡舒服一點而已,承受最大傷害的還是自己。希望大家能因為這個事件清醒過來,時時預想可能發生的意外狀況, 讓別人的疏忽或過失傷不了你。
騎機車的朋友們~
台灣地狹人稠.不守交通規則只顧自己特多
出了意外~吃虧還是身體 窮人路上一 堆 誰賠給你的起上百萬(本案例也是如此.頂多扣薪來陪)
我上下班騎車.第一批迪爵.時速不超過60..就經常緊急煞車了
如下
1.聯結車大貨車迴轉
2.左右轉不打燈
3.老人不看路 騎車走路衝出來~
4.公車.計程車...無言
5.大型資源回收車.砂石車.聯結車橫衝直撞
6.勁戰時速90up呼嘯而過
7.開車打手機 左搖右晃
8.快遞貨運車輛...真快阿
這些~天天在殺人

騎機車朋友們...要快 賽道或是移民 路上殺手多
原文 發表於ZCLUB
簡單算一下
沒有目擊現場 無法量測數據 與推估變因
故假設偏多 計算結果與事件將會有一定程度誤差 僅供參考
==========================
假設
1.廂型車總重: 1600 Kg (車重參考一般van約1.5頓 加上駕駛人 與貨物 質量 合理預估 1.6頓)

2.重型機車總重: 300kg (ZCLUB板友 核廢料(PTT團隱藏機)所提供之車重 及中年男子體重 合理預估 300公斤)

3.兩車速度方向互相垂直 (van迴轉與moto直線前進)

4.兩車接觸後進行非完全碰撞運動 (瞬時會因1.衝量變化量2.相對作用力3.型變 等等因素改變運動狀態
尤其因碰撞時材料受力而產生型變或是破壞導致的能量差為此計算
之主要變因之一)
5.橡膠在柏油上 靜摩擦係數 1.0,動摩擦係數 0.8 (因在假設三提及van垂直於moto故在此以純滑動考慮
不考慮輪胎因為溫度上升而摩擦係數減少 )
========================

一:撞擊後滑移距離與騎士速度的函數

moto以速度 V (m/s)
與相對速度靜止的van接觸
因碰撞前後之動量和不變
300*V+1600*0 = 1900*Vaft
Vaft=合體後瞬間速度=0.158V
計算碰撞後能量
0.5*1900*(0.158V)^2=23.716V^2
將能量用於相對地面純滑動
摩擦功=0.8*1900*S=23.716V^2

若MOTO以速度150(km/hr)接觸VAN 轉換成適當單位後套入公式
得到滑行距離為27( m )
若有人知道大約滑行距離 便可套入 V=(64.092*S)^0.5 得到騎士的速度 ☆ 這裡V的單位是 (m/s)

=============================================

二:利用非完全碰撞計算機車受力的值

由一知 Vaf=0.158*V
機車得動量變化量為
300*V-300*Vaft=300*V*0.842
動量變化瞬間時間為t
機車受力為
252.6*V/t
假設動量變化瞬間時間為0.1s
機車受力為 2526*V    ( N )

若V=150(km/hr)=41.667( m/s)
受力為105250.842牛頓
10萬牛頓 恩= =
根據我對材料力學疏淺的認識
100KN 在標準試驗棒的截面積下已經超越不少材料的斷裂附載了

======================================
我在幹嘛 算一個完全沒參考價值又漏洞百出的理論= =
大家在這個科學的年代
要理性分析問題喔~~

結論:
機車騎士是否超速 由正式鑑定報告 可預測
但預測僅僅是預測 不代表真相
推估這種東西一定有假設
有假設就有變數有忽略 有變數誰都不能說這個變數影響不大
但不爭的事實是箱型車違規迴轉
很多人都是被記者下的標語給限制了對此事件看法的第一印象

最後我簡單說一下我的看法
三百公斤重的物體 撞擊一具強化結構 重一點六噸的鋼材長方體薄殼
照摩托車體殘骸 撞擊時的速度應該不到100公里每小時
是撞擊時喔!是在他煞車減低速度之後 接觸廂型車時的速度

最後希望死者一路好走
他留下的是 防衛性駕駛的重要性
你不闖紅燈 也要小心闖紅燈的撞到你 這就是防衛性駕駛!

飛天又遁地 wrote:
這個案子小弟就由本身...小弟我要負100%的責任,所以沒意外的話,那位汽車駕駛應該也是一樣 ,小弟無意引起筆戰,只是分享自身經驗,如有冒犯敬請見諒! (恕刪)

提醒你一句,警察僅能就當時狀況做忠實紀錄,不能做事故責任鑑定!
100%責任??我認為你被唬了!
Heel toe bend symphony?
ahluba wrote:
就你的論點來看,好像...(恕刪)


影片上有指出...機車"跟車太近"...跟小貨車"轉彎沒打轉向燈"
難道你認為...機車的"未保持安全距離"....是正確的嗎?????
難道你看到車子從旁邊出來你不會煞車嗎??????
重複看了影片...無法判定機車何時煞車......
不過有確定...出現畫面的1秒內..機車有亮起煞車...然後速度有"緩慢的"...減速.....
如果..影片中的小貨車有打方向燈....機車還是依樣煞不住.....
主因在哪裡?????
機車"跟車太近"...也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套一句台灣法官最常判定汽車的罪名..."應注意而未注意"......



qpiglarry wrote:
麻煩請大大試範一下如...(恕刪)


從最簡單的方式可以得知....
你的車子在60km、70km、80km、90km~~極速下緊急煞停的距離+反應時間換算的秒差
假設時速在60km煞停的距離是10m
60km/hr=16.6m/s
每秒16.6公尺的移動距離
一般來說大家的反應時間會多到1秒才會開始有煞車的反應....

所以最基本的安全距離就是10+16.6=26.6m

不過....從看到車子到要閃還是不閃..要煞車還是煞車....這種反應時間會拉長...所以最安全的跟車距離...就是30m以上.....不要忘了......迴轉的車子也是動態的........26.6m還是會碰到前車的.....

速度越快...煞車距離越長...反應時間會越短........

所謂的防衛駕駛...就是要經由空間去換取速度..然後拉長發生的時間......
路上有非常多的"不可能"......
一顆小小的石頭都可以殺死人了...何況是質量大上幾百倍的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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