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桑 wrote:
機車高速行駛下,本來就是很危險的,說什麼只要沒有違規迴轉的話,騎到200或300都不會有事?說什麼鬼話!大家都是台灣人吧?住在台灣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吧?怎麼可能會對台灣的道路品質和交通狀況這麼有信心呢?
就說如果某位女士晚上睡不著,跑到路上逛街,結果走到陰暗偏僻的地方時,被歹徒搶劫,奮力抵抗下被殺死,家屬悲痛萬分。請問,晚上睡不著有錯嗎?跑到路上逛街犯法嗎?都沒有啊,那為什麼這位女士死了?不會設法保護自己的生命,死了就是死了,就算後來歹徒被抓到判刑,一條生命還是沒有啦!
就你的論點來看,好像意指那位機車騎士以及你舉例的女士死了是活該,
因為他們不懂得趨吉避凶,所以被違規的撞死,或是被歹徒殺死,是自找的...
你是這個意思沒錯吧?
來,麻煩你再看一次我上面Po的影片
迴轉肇事影片
這麼慢的速度下,遇到無敵大迴轉,還是有可能撞上去...
換成是你旁邊的車給你來這麼一下子,你也有可能閃不掉...
所以當你碰上這種白目駕駛,算是你活該囉?
誰叫你明知在台灣騎車危險,還要上路,
即使是別人造成的事故,撞上了,死了還是活該,
是這樣嗎?
真是佛心來著,希望"萬一"有類似事故發生在自己或是週遭親友時,
你也能堅持現在的想法,不要太責備肇事者,也不要半夜去找人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