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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時速多少讓出高速公路內車道


wetty wrote:
這麼說來,開板標題本身就是錯誤命題了...(恕刪)


開版的根本就是把新聞一字不漏貼上來

而且這記者還故意置入錯誤訊息
"也就是說就算你開到120 km/h行駛在最內車道,當後車要超車你未讓出車道時就會被罰。而雖然後車因超車而超速是事實,但國道超速的罰鍰是3000元起,因此佔用內車道的人還是罰得比較重。"
2樓貼的圖剛剛好打臉!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黃色小鸭 wrote:
但取締開罰標準是±10

請問:
1. 內線車道開100前進,然後中間車道一台一台車都110~120過去
2. 或是,內線前車開100很開心、很舒服,後車110來了,過不去只好摸摸鼻子走中線
也都不構成違規囉?

黃色小鸭 wrote:
前面已經講過了
別篇也反駁過他了(H神就是不受教)

不要跳針了 可以嗎?

151樓網友那些內容也貼過好次了
結果勒???
151樓是正確的法規解釋(你如果要扯到錶速或公德心 那又是另一回事)

法規寫的清清楚楚 受過九年國教的人都應當看的懂
我還有必要提出完整的想法嗎?
而且前面早也說過了(你不去翻是怎樣?)
更何況是對牛彈琴

你想跟我討論
那你可以把142和149樓的東西拿來問我
一問一答Q&A 包你滿意
但我就是懶得回喜歡硬拗不受教還長篇大論的人(很累)

舉個例子
你會跟JIZZBOY認真討論解釋法規嗎?
還是跟大家一樣噹他或選擇忽視?
..(恕刪)



151樓是錯的,這個函示的錯誤之處,已經在107樓說明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763940&p=11#48681163
函示根本沒有說明理由......
法規明明就不是這樣寫的.......
小弟那一點說錯, 總要有"莫須有"的理由吧!

如果這個解釋是正確的,那麼?

1.內側車道是"超車道"還是"行車道"?
這樣解釋, 內側車道的優先路權就是"行車優先",只要自認為是"最高速",就可以使用"超車道", 後面欲超車者,一定是超速,內側車道將不再是超車道

2.超速行駛雖有違規行為,但在道路上仍應受同等之路權保障,任何人不可恣意侵害之。
超速是"「道路使用正當性」之問題, 不影響超車道路權之取得。
這樣錯誤解釋之後,
所以因為直行車違法超速在先,轉彎車可以先行?於法有據?
因為幹道車違法超速在先, 支線車可以不讓?

3.法律規定的都是寫"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居然可以解釋變為"行車道"?
依據在那裏?

4.明明法條是說"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 導致堵塞, 不是說當時是不是壅塞的狀況

"連續數台車均能以最高速限行駛,顯示該路段內側車道並無壅塞狀況" 這樣佇列而行,已經是S-stable車流

只要再有車輛加入不離開,車距少於8米之後, S-metastable車流就出現了,

允許在超車道上行車, 一定會導致S-metastable車流出現

我當然知道您的說法
就是排除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1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
不去看

說它不適用於高速公路

事實是, 正確的解釋, 用任何法條都是解釋的通的
錯誤的解釋, 會抵觸其它法律條文,無法自圓其說,只好排除某些法條不看

不適用必然有排除條款, 要排除,請先找出排除條款在那裏?
wetty wrote:
請問:1. 內線車道...(恕刪)

我說的是取締開罰標準

違不違規最後法官說了算

不過還沒看過這種罰單或法院判例

只看過低於最高速限10KM以上的罰單或法院判例
herblee wrote:
151樓是錯的,這個...(恕刪)

你不是說進到超車道就要最高速限...
黃色小鸭 wrote:
你不是說進到超車道就要最高速限......(恕刪)


115-119樓已經說過了? 不解問題在那裏? 還要重寫?
小弟沒那麼行,能自創規則, 這又不是我說的,是法有明文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堵塞行車之狀況, 為F-S-J車流理論中的S-Metastable及J車流
自然不必"最高速限"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車流狀況為F或S-stable車流,必須遵守法規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取締開罰標準, 是便於行政的內部規則 ,
法律的位階, 憲法之效力優於法律,法律之效力優於法規命令,法規命令之效力又優於行政規則,行政規則之效力復優於委辦規則。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為法規命令, 其法律優位高於"取締開罰標準"
herblee wrote:
115-119樓已經說過了? 不解問題在那裏? 還要重寫?
小弟沒那麼行,能自創規則, 這又不是我說的,是法有明文

不是你說的
但是你亂解讀法規

那你的論點位階效力在???

知道為啥有人叫你H神嗎???


你竟然想不出來你的說法根本邏輯不通 也不合理

關鍵字:兩線 外線 內線 超車 最高速限?

自己想吧

很多反證 你也裝沒看見 只會活在自己世界 懶得一再跟你說

你怎不去函主管單位問問你的說法對不對?
心虛?怕牛皮被戳破?
wetty wrote:
1. 內線車道開100前進,然後中間車道一台一台車都110~120過去
2. 或是,內線前車開100很開心、很舒服,後車110來了,過不去只好摸摸鼻子走中線
也都不構成違規囉?

黃色小鸭 wrote:
違不違規最後法官說了算
不過還沒看過這種罰單或法院判例

警察不開這種罰單,自然不會有法官判決的機會
所以在現實狀況下,有人開100佔用內側,還是無解

這就是我說小鴨大只會嫌別人炒菜難吃,自己卻又不炒一盤出來,給大家比較一下,看哪一盤好吃、難吃?

wetty wrote:
警察不開這種罰單,自...(恕刪)

我外面炒很多菜啊

你怎不來吃?

這裡我也有叫你點菜啊

你怎不點?

結果點個炒不出來的菜而且又跟我反駁H神論點無關 你叫我怎炒?我又不是法官

然後又說不炒一盤出來

而且你不能上次點我的菜 結果讓你吃到撐 吐出來 就一直懷恨在心啊


最後
你說H神某些菜不錯吃

也沒看你說哪道啊?
討論的真是熱烈!龜車族佔用內線永遠有說不完不合邏輯的理由!
herblee 加油!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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