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0767 wrote:黑色車固然有錯~但受...(恕刪) 是的,假設上閘道之切入車輛.有0.001%的.侵入車道之行為.就用力把牠.叭下去吧.po文.已經來不及了.祝行車平安.(被叭過的車主)
讓事主上路才是危害全用車人安全的行為吧...如果是..沒注意到--反應也太慢了吧 這種反應上路遲早出事注意到不讓--那也只能說..更早會出事想讓或是剎車但是車子不良--平常不保養不了解自己車性能就上路...剛好的我想不到其他可能了難怪很多國家新手駕駛不能上高速
可憐台灣人的法律水平.....依版主的意思,似乎黑色車輛已經逃逸黑色車要負刑責,不論其開車正確與否肇事逃逸專門就是用來懲罰這類人的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只要有人員受傷,不論如何,當事人都必須留在現場處理傷員只要逃逸,不論這起交通事故是何人錯誤,逃逸者皆應負刑事責任這是為防止現場受傷人員無人救治而訂立的法條記住這一點,不論應究責何人,只要是事故導致人員受傷另一方就算千對萬對,但未留在現場處理傷患則應負肇事逃逸之刑責刑法185-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注意,只要肇事,不論責任在誰,致人死、傷而逃逸者,皆須負刑責
如果開車懂的禮讓~基本上都會相安無事!很多人駕駛會出車會都是雙方不相讓~到最後還不是自己吃虧~我是感覺雙方都有錯~黑車切換車道確實是沒注意周遭來車~看畫面猜測快車道應該是後方無車,所以車主應該早就閃避卻未閃避~還有開車的常識跟技術確實不足~緊急狀況下無按喇叭示警~且反應也不對~怎會方向盤轉成那樣???無法理解!!!只能說人沒怎樣就算命大了~算是花錢消災買個經驗吧!
yungsheng_us2001 wrote:可憐台灣人的法律水平...(恕刪) 法律水平是一回事~文章理解力好像又是一回事~版主只說提供畫面,可能是要判斷車禍相關責任釐清而已~她根本就沒說肇事車主有肇逃~吧!況且不是都擦撞到了嗎?還是我看錯了?
黑車有錯但是明顯是 『還未擦撞』 車主『自己過度反應』『自己先失控』,然後才去擦撞黑車又繼續失控,然後翻車肇責怎麼算還很難說呢也不需要Swift的紀錄器了,車主自己的就很清楚了,未注意車前狀況,又過度反應當在開電動的賽車? 這樣轉方向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