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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棒不拿來打棒球拿來打人(轉貼FB)

gameismoney wrote:
不會大家會看戲說這是...(恕刪)

嗯嗯
那些小屁孩應該要學[特攻聯盟]裡的裡的屌爆俠穿特攻服裝
這樣說不定會改變大家對他們的看法
真的要重典了
不然大家要自備武器在身上
不過抓到大部分會交保
司法已死
要來買傢貨了~X
過去妳陪我窮,現在我陪妳老
如黑暗騎士裡的反派頭頭Ra's Al Ghul所言:"罪犯在社會過度的寬容下茁壯。"

台灣社會被那些吠死團體及何不食肉糜的無能法匠給搞成一個惡人興盛的社會。
恐怖黑暗的社會................
Yabby-bike wrote:
轉自FB很誇張~~台...(恕刪)
我很少發文"讚聲"!! 但此事件真的很超過...

類似現象不遏止,如果下一次是自己那才真的欲哭無淚~~

嚴查、嚴辦、嚴懲~~
看來車上真的要自備"雞絲"以求自保啊!
在這鬼島等警察到現場前,早就被打死了。
這些不學無術的死因仔,更營養老雞排,早死早投胎去吧!!
真的很可惡,結夥搶劫唯一死刑應該要搬出來了吧

Coolshin wrote:
不太對哦正當防衛只限...(恕刪)


我也是好像有這印象所以才問

免的自衛後來變成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
台南市新化警分局那拔派出所6月29日上午接獲被打的60歲張姓車主報案,

追查車主等人到案說明.......................@@
歹年冬

這年頭還是要有一點危機意識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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