癥結在於..你明知對方(前車)違規,那能夠撞下去嗎?!人家違規橫跨槽化線,是否可以"得理不饒人"撞對方車屁股??若大老遠正前方有人逆向開來,你"當仁不讓"的狀況下互撞,那又怎麼算??我認為是不能夠的,違規是他家的事,在可能的狀況下你還是得做減速,甚至閃避的動作...已經看到卻無任何動作,那麼就是所謂的故意(有意)了.就像小偷偷到你家,結果你把小偷打死砍死...防衛過當.ps..若要是能撞違規者而無罰責肇責,那麼應該...嘿嘿!!那就有趣了~~^^
這種車禍看就知道賓士有問題了竟然有人還說這台車速度快拜託都是正要下閘道,這種速度哪有問題賓士問題最大吧,跨槽化線下閘道,又剎車難道你要下閘道前,就要把車速降到40再下去嗎?怪不得一些交流道總是塞得特別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