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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闖紅燈的小飛俠......

大概是2輪騎膩了想升級成4輪的、4輪的輪椅讓他騎一輩子、人生進階了喔

yayadin wrote:
大家可以試著猜想如果是發生在沒有行車記錄器又沒有證人願意作證的時候,這案件結果會如何?...(恕刪)

其實應該還是大七會贏面
大七被撞擊的點在車側
且車都來到路中間了
而那台機車全碎
也表示機車有超速
機車應該沒有任何理由說大七的錯

如果騎士硬要凹大七闖紅燈
那大七也可以反過來說機車闖紅燈
那會沒完沒了

不過交通仔量過以後
應該就差不多那樣判斷吧
這一種爭議不大

kevin911-chen wrote:
有人受傷就涉及刑法

受傷是告訴乃論
傷者可提告

死亡是公訴罪
檢察官會代表國家起訴你
...(恕刪)

那也得真的有過失才算
如果大七完全沒過失
告也沒用的

kevin911-chen wrote:
所以走路>騎車>開車>大卡車

沒騎機車(被載的)的更可以告你傷害喔

因為他交通上完全沒責任

被載的可以告載人的
因為騎機車者過失導致乘客受傷

這一點有交女友的要小心
很多撞一撞後
女友的家長會告男方
機車那個速度
看了就覺得很痛= ="

無辜的汽車車主

我愛炸海苔 wrote:
那也得真的有過失才算...(恕刪)


因注意未注意就是過失

如果法院最後判決(可能一年後)
開車的10%
騎車的90%

刑事上過失傷害成立(開車完全沒傷害)

判賠
醫療費+手術+精神撫慰+扶養~~~等等(有公式)
當然還要加摩托車損
如果是200萬
*10%

結論
開車的賠20萬


這樣的解釋應該就是台灣的法律吧
我不是法律系的
煩請懂法律交通的可以解釋一下對錯嗎?
之前朋友的一個案例
雖沒我的慘但也是綏呀

後座會給前座載當然是朋友

他不告前座騎車的
告汽車駕駛傷害

現在還在訴訟中

哀哀~~~
此時大七的車主可否主張"信賴原則"???
即信任他人都會遵守交通規則.

那時的情況即使大七慢慢開, 對方闖紅燈加超速, 叫大七的車主要怎麼能夠"因注意而未注意"???
這種人收起來剛好而已

倒楣的是那個汽車駕駛阿

gany wrote:
此時大七的車主可否主...(恕刪)


感謝
讓我知道所謂的"信賴原則"
我會好好的上網研究
法庭上或許用的到

感謝喔
闖紅燈
是嫌自己錢多嗎??
還是又一個自認為汽車一定會讓
還是又一個認為到時一定大車賠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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