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八月十六日清晨68號快速路馬自達6逼重機車道高速飆車撞毀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wrote:
同意啊~但這位警察並...(恕刪)

記得相關規定有說到:
車流順暢時,可以最高速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lovelywendy1121 wrote:
出處http://w...(恕刪)
如果可以確定自己的速度一直不會掉下來也不會超速(碼表速度要跟警察測速器一樣)
那小型車一直行駛在超車道是可以的

雞蛋裡挑骨頭。

jsean wrote:
有考過駕照就知道.....(恕刪)
前方沒車 為何不騎外側????

我可以瞭解那汽車為啥要逼你們

這就台灣人的交通觀念,
我不爽就可以丈著我有硬殼逼你。
管你危不危險。
trri888 wrote:
http://www...(恕刪)

為什麼開車的人沒死???????
通常撞到後會飛出車外,護欄也會撞破並掉落橋下
他的車速至少180km以上.....

一般車寫到220km基本上都可達到
Mr. Cold wrote:
不是啊喀拉喀拉大= ...(恕刪)

真是不好意思
那樣的行為真的是讓人法指
這應該是開太快,結果過彎時那邊有個伸縮縫鐵板造成打滑而發生車禍

這真的很白目,這就是開太怪的結果,如果遇到下雨天可能就更嚴重
佔用內側車道和逼車刷卡是兩碼子事 前者頂多妨礙車流,而後者卻是可能立即造成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的損失;有些鄉民好像連基本判斷的智商都沒有?更何況這部馬X連一般最起碼的禮貌都沒有;試問在高速公路上碰到比你慢的車佔用內線車道應該如何處理?直接近距離逼車嗎 (這是殺人不是開車)?還是閃遠燈提醒?還是就換車道行駛??
該部重機在內側車道依最高速限行駛,如果這樣算是佔用車道而被逼車是自找的;那麼那些300俱樂部三不五時上去高速公路飆車,若檔道而被他們逼車而傷亡也是自找的囉?還是標準不同呢

已經有大大將法條貼出來了

重機是合法行駛快速道路,並且以速限最高速行駛於內側車道,由影片中可知重車前方無其它車輛

基本上後車是不得超車的,除非有特殊原因.

只能說這次兩輪是差一點,四輪是運氣好(若今天超車A到了,車賣掉也賠不完)


kjarry456 wrote:
那是往竹東中興路方向...(恕刪)


您好,照法規若在最高速限,前車無其他車輛後車是不得超車的

除非有特殊原因,可閃燈要求前車讓車道給與超車

請不要將為了給因特殊因素需超速車輛方便,變成理當然

以切還是要看車況車流及該車到最高速限

畢竟法律是枷鎖,得以限制人們不可超越的界限,保障人民的安全及自由(除非為了私欲亂修法)
各位大大請熄火,
小弟一直抱持著平安回家就好的觀念,
今天不管汽車或者重機的路權有多平等,
難保不會遇到因為仗著自己是汽車就去逼
重機,結果重機拿出槍來把汽車碰掉?
也難保不會遇到雖然仗著自己重機車友多
就蛇行或硬切,結果開車的人嚇到心臟病發
無法剎車順便帶走幾個車友?
(小弟並不是說開車的都會逼重機,
重機都會蛇行或者硬切,以及重機帶槍,
舉例,請別誤會、筆戰)

開車時,遇到機車汽車硬切,就讓它切,
騎車時,遇到硬逼硬切,也讓他過,
就過吧。
別爭一時,因為真的難保對方會拿出什麼東西。

(還記得藝人明金城上節目說年少時與人行車糾紛
,仗著自己年輕又壯,直接下來與人定孤枝,
結果他沒發現對方乘客座有人,當然
也沒發現那人拿了利器,所以明金城之後臉上
就縫了100多針...)
他自己都說很幸運;還好他是"活著"縫的針,
有的是...

真的恐怖喔。

hihi
台64快速公路 往八里方向


同樣行為,不知道鄉民要如何解釋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pennypooh wrote:
佔用內側車道和逼車刷卡是兩碼子事無言 前者頂多妨礙車流,而後者卻是可能立即造成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的損失;有些鄉民好像連基本判斷的智商都沒有?...(恕刪)


不要懷疑

您這是在01. 您不知01有三寶嗎?
01上沒邏輯硬凹瞎扯是最厲害的.

照01上的講法.

正妹在路上穿太少. 所以讓我X起. 我受不了所以把正妹給XX. 錯都是在正妹. 誰叫他穿太少.
這樣您懂吧. 我憋你車. 因為你按限速開在內側道. 擋到想要呸180的馬六. 所以我憋的有理. 誰叫你不讓路.
反正我鐵包肉撞到死的人是你關我屁事.

了解嗎? 以上就是01鄉民的邏輯. 我以上舉的例子不就是一樣倒理.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因為你礙到我. 因為你讓我不爽. 所以我就可以對你OO又XX.
所以我對你OO又XX是因為你的錯. 我都沒有錯.

這種心態跟昨天新聞在火車上砍人的有什麼不同. 因為你喵我馬子的胸部. 我不爽所以我砍你.
被砍的就像是重機. 砍人的因為有帶刀子就好比鐵包肉的馬六.
我砍你(我逼你車)是因為你偷看我馬子(因為你佔用內側道)
差別在於新聞上的人比較帶種. 馬六駕駛只趕逼車. 沒種從後面直接撞下去.

所以抱者這種理論的鄉民. 講真的跟昨天新聞的那個殺人基本上是同一種人.
只差別在於一個就真的去實行. 一個只敢在網路上打嘴砲.

所以您也別意外了. 在01混就要有這種體認. 跟嘴砲們認真你就輸了. 因為........

他們也只能逼逼車. 上網打打嘴砲. 要他們真的下手去做. 哈. 他們才沒那個種呢.

台北/ Steve Lee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