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時只是看看自己是不是很閒有時就是想玩"人"站在那,我只要不撞到他這個"人"停的不好甚至停在此"人"的前面(有如併排)畢竟"人"站的位置就這麼大先佔先贏也只是"人"與"人駕車"的關係,應該跟另一台還不知道在哪裡的"人駕車"沒關係吧我想我了不起是違規停車吧請問"fisheries"大,還有其它的違法嗎?
fisheries wrote:您仔細研讀了以上短短...(恕刪) 根據第二點看的出來,以人佔車位雖然無明確罰則可罰,但警方還是可以告誡佔住車位的人,可見還是被視為無形路霸,不然警方憑什麼告誡。他怎麼不去告誡硬要停的人。法律沒有規範,應該是想辦法讓法律更完備,而不是合理化這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