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鵝仙人 wrote:請舉證中線道沒有80m...(恕刪) 前後車輛連貫,間斷的時間並不足以認定有足夠的空間可安全的變換車道。基本上如果是在晚上,後面是大車必須這個車道兩輛車在一百三四十以上,才有所謂的安全距離。用但是從影片中的車流前後連貫,加上地上的白線黑線總共十公尺推斷,中線車道的車都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更遑論讓你有空間變換過去了 。
本日最中肯<blockq跳針跳了3天還在跳忽然可以理解三寶的邏輯跟想法了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還挺幸福的三寶的邏輯跟想法了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還挺幸福的daslebewohl wrote:你可以捍衛樓主的法...(恕刪)
天氣晴朗萬里無雲 wrote:既然版主愛用法規,...(恕刪) 既然版主愛用法規,我也貼上一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1項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不是可以讓你一直佔著不離開雖然你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但僅限於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從影片中已經很明顯看出你的情況已經有造成堵塞的情況否則怎會有人在你車後多次示意請你讓道?你還要用安全距離來做為理由指責是別人要趕著投胎、逼車、任意變換車道?為此還上網PO文卻不能接受別人的意見嘖嘖......有塞住嗎?我都依照限速來開了,而且法規明定若沒有安全距離是不能切入。
frogghoul wrote:我27號晚上在國1,...(恕刪) 看樓主跟大家這麼歡樂反正樓主覺得自己合乎法律也沒有所謂道德 禮儀的問題那就忠於自己吧 最好要全方位的守法喔大概快十五年前 剛考到駕照 上路過沒二十次吧那時候的確也不懂 沒有所謂超車道的概念就照表速開110在內線路上其實車很少就遇過很開車個性比較不好的在我後面閃燈 隔壁中線沒車閃了兩回 我沒讓他就從中線超車 斜切過來反覆幾次吧還有開在你前面 直接煞停的那種坐捷運都有政傑了高速公路來個精神有問題的這種的開發可能又容易惹怒他當然不是詛咒你 說你會怎樣但是依你這樣作自我感覺良好的開法我沒說你違規 只是你 自我感覺良好所以不要跳針當然假如大師看淡人世間世俗的紛擾也是可以 犧牲自己釣出不良且駕駛脾氣火爆的駕駛也算是對社會的另一種貢獻小弟在這邊 先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