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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同一隻比特犬「自開車窗」撲咬騎士,飼主疑似找議員出面「喬」。

越來越多證據顯示是駕駛下令要狗去咬人,

這種駕駛一定要告死他。
請把開車的畜生和咬人的畜生一起安樂死
根本蓄意殺人
詐欺慣犯
沒有畜牲保護協會

出來保護畜牲嗎???
飼主跟狗都應該要毀滅

這根本就是故意的吧 把他人生命當作無物耶?
台灣真的已經沒有法律了
這種危及生命安全情況,踹/插爆那畜生的雙眼,讓牠知難而退,不為過吧?
就跟失速列車一樣,盡情的放大絕,旁觀的騎士也別閒著看熱鬧,救人要緊。
Congress wrote:
這隻應該要直接人道毀滅


+1 正常的法律 第一次咬人時 早就 被 安樂死了

哪來第二次

希望 狗 跟 狗養的 都人道毀滅
RMIT.E.E.

所以說沒找議員是唬爛、看是動保處長扛全責、還是咬出哪個垃圾議員關說的

2025-03-18 13:06
mitsu

動保處表示: 人類並不在我們的保護對象之內

2025-03-18 15:30
飼主也無法關後窗,必須去中控台才能關,那麼,狗能自行開後窗嗎?


諸葛小花

當然可以 因為狗比人聰明

2025-03-18 12:29
Maxwell wrote:
又來了!冷笑

飼主要處罰~給自己的狗要兩次(60秒)手腳各一次!

支持!垃圾飼主~直接安樂死台灣No.1

話說~

他的皮卡車是和運租車~應該掛在 公司名下 ( 租任契約 或是 租購)或 個人

應是用抵稅用的,代表事業做很大~背後有靠山

沒在怕的!~...(恕刪)


上面是昨天說的~

原來是欠債 10多億的大咖人物!

台灣越欠越多的債越有錢!

不用坐牢抵債嗎?




話說~

車子是兒子公司也不要在那切割~

講的好像不認識一樣,不認識還給他車子!

兒子事業也是做很大,一定有數部車子,才有多一台車給他開!

追查是不是有欠債把資產轉給兒子或老婆或是親屬第三人!

兒子公司是不是有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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