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立詮 wrote:所以以後去家樂福,好市多,停殘障車格也沒事囉?反正是私人停車格,警察也不能開單,賣場也不能檢舉?? 一些學校裡面有裝測速,例如清大、中央之類的,超速會被該校列為黑名單,不繳罰款以後不能開車入校。所以私人範圍內,是可以搞一些私法制裁,看他們心情了。
stoak wrote:交通部說明,本次修法雖限縮部分輕微違規項目不予民眾檢舉,但不會因此而降低執法強度,也不會有處罰漏洞 政院難道不知道現今警力,不可能全都下去抓交通違規,警力本就無法應付台灣交通違規數量,卻執意為了討好特定族群修法現縮檢舉項目,真是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