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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未禮讓行人罰單

mariase wrote:
仔細想想這問題出在行人沒錯

真的是出在行人的問題,因為他只想好好的活著,哪知道警察執法也怪他,可能被追撞也要怪他,真的闖過去也要怪他,不走跟走都是問題,他在搏命演出,但開車的已想到怎麼玩了
ilovewz520 wrote:
事情過與不及就很糟糕
我相信現在大部分的人都是守規矩的
卻落得打行人至上正義旗幟,光明正大奪人民口袋中微薄辛苦賺的錢
這個很明顯就是誤判,就要罰六千,有多人靠六千要過上好一陣子的啊
畢竟綠燈車流在走的情況下,貿然煞車停等,後方車一不注意撞上來,損失算誰的?

現在政府就是光罰錢,配套幾乎看不到,才會搞到現在這種行人帝王,讓民眾無所適從的情況

像行人紅燈還站斑馬線 或 闖紅燈的,駕駛當然不會去撞行人,一定得停下讓他,否則會被罰6000

問題是在綠燈下驟然煞車,是危險駕駛,很容易造成追撞,否則道交條例43何必針對驟停罰6000-36000?就是容易造成事故

民眾早就在說了,乾脆全面人車號誌分離,政府不知道做了沒?不是爲了交通安全嗎?罰錢動作很快,配套怎麼慢吞吞?
沒有收過科技執法的罰單
現在看到真正的罰單
原來科技執法錄像這麼清楚 清晰~
我的觀念還停留在 2-30年前
解析度可能只有320x240模糊的銀行搶匪錄像
諸葛小花

其實檢舉的也超清晰 我有收過[XD]

2023-07-24 13:56
這個要上新聞!找官員! 應該可以撤罰單~~ 太誇張....

已經矯枉過正了
ilovesinging

找當地議員選民服務。

2023-07-24 14:04
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第一台車確認行人不往前走而通過了, 第二台車要停下來確認嗎? 總不能說我跟著前車走吧?
Juliance

每一台都要停下來確認 , 該行人 也要針對每一台停下來的車輛表達不通過的意思

2023-07-24 23:33
ilovewz520 wrote:
有沒有人要去這個路口三不五時就在走到路口比照這個開單case一樣停住
經過的車不讓一律開單,多玩個幾次就可以癱瘓路口了
或者去台北市比照辦理一下

你可以自己身體力行
別啥事都等別人去做
然後記得身體力行之前要找記者來跟拍
這樣就能拍到你要的畫面然後上新聞了






放心, 我知道你怕死
路人39

ilovewz520 原來你是個媽寶, 失敬, 失敬[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3-07-25 12:08
ilovewz520

路人39 如果你要一直跳針式繼續嘴炮,我就當作日行一善讓你天天嘴砲下去好了🤣🤣🤣

2023-07-26 15:23
howsonhappy wrote:

我覺得這個警察心態很有問題,很刻意把汽車行走方向的「綠燈」裁切

刻意營造100%違規的事實

實際上,行車方向是綠燈,行人根本沒有路權
還有!行人不能暫停在那個位置,那邊沒有人行道
這種綠燈前行下你要停車讓他過?只有兩個狀況一個是你被撞,另外一個是他被撞,鬼島真的法律無上限,一堆惡法逼人去死

嚴格說來會有行人地獄-撞死人層出不窮,其實就是一條惡法"過失致死",這條法律保護下撞死人幾乎沒有刑責,不然就緩刑,5萬交保繼續開車上路,其他民事從幾十萬慢慢告死不賠,其實這條法律早該廢了,如果改成"駕車致死最低10年有期徒刑,最低賠償800萬元,永久吊銷駕照不得上路",你看看有沒有行人地獄

台灣人命不值錢,除了6000元罰單,撞死人呢?還是過失致死,真的無言
被罰得很委屈,但申訴也沒用
主管機關已經說過行人違規闖紅燈也得讓
雖然說對行人違規有相關罰則會加強取締
但目前看不到任何警察有在取締行人闖紅燈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因此即便行人闖紅燈,車輛也得讓行,而針對行人違規的部分,也會有相關罰則。
janhan58

將資料交給反對黨的民意代表吧!如果夠力的代表應該可以在議會好好發揮!

2023-07-25 8:30
這真的無理的罰單,6000不是小錢。
支持樓主申訴


howsonhappy wrote:
最近未禮讓行人的新規...(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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