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gar!!! wrote:.....當然多數人討厭龜車(我也是)但目前法規看來就不太合理而且超速還有寬限值慢車可是少一公里都不行耶犯人都有人權了但慢車真的就是倒楣 我操,那些龜車駕駛影響整體車流速度,要甚麼人權?內側車道千萬不能給他們使用,去旁邊玩沙吧。
azo2ka wrote:內線不要占用才是最佳解方.... 我認同 ,但立法委員說 : 這得修法。因為目前 : 足速即可行駛於內車道,持續一直開不用回中線,警察不會開單。警察不開單,是因為並不違法。有興趣的可以查 :內政部臉書2022.10.21 說明 : 如要持續行駛超車道,必須要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或去觀賞林俊憲立委油管上影片,標題"高速公路塞車重要元兇"立委俊憲2025.5.2 在標題上敘明 : 應修正法規,未超車時無論車速均不得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