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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依最高限速行駛其實很不合理

內線不要占用才是最佳解方
一堆慢車龜在內線實在很沒水準
edgar!!! wrote:
.....
當然多數人討厭龜車(我也是)
但目前法規看來就不太合理
而且超速還有寬限值
慢車可是少一公里都不行耶
犯人都有人權了
但慢車真的就是倒楣

我操,
那些龜車駕駛影響整體車流速度,
要甚麼人權?
內側車道千萬不能給他們使用,
去旁邊玩沙吧。
超車道速限120公里以上,119公里罰3600。100公里罰36000。這樣就可以抑制了。有錢人:老子錢多不在乎。立法院立法 罰身家10%就有效了。
hjfrank wrote:
我操,
那些龜車駕駛影響整體車流速度,
要甚麼人權?
內側車道千萬不能給他們使用,
去旁邊玩沙吧。



小朋友 高速公路速限110 算不算也是一種影響整體車流速度?

哈哈 邏輯阿邏輯
azo2ka wrote:
內線不要占用才是最佳解方....


我認同 ,但立法委員說 : 這得修法。

因為目前 : 足速即可行駛於內車道,持續一直開不用回中線,警察不會開單。警察不開單,是因為並不違法。


有興趣的可以查 :
內政部臉書2022.10.21 說明 : 如要持續行駛超車道,必須要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

或去觀賞林俊憲立委油管上影片,標題"高速公路塞車重要元兇"
立委俊憲2025.5.2 在標題上敘明 : 應修正法規,未超車時無論車速均不得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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