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心中都有把尺還有情緒,違規的嚴重多寡而已,例如就只有雙向兩線道硬是要違停紅線又或者違停在轉角,直接雙黃線逆向超車 下閘道插隊⋯⋯⋯等等 ,就是已經影響到其他用路人又沒跟人打個招呼,如果被影響者心情不好或是違規者太超過都是檢舉因素,我最近瘋狂檢舉是因為連續被開兩張超速,我違規沒錯啊但別人也違規我就是要他跟我一起賠,我這種就是情緒例子,反正違規別影響到其他用路人是一個淺規則,如果真要斤斤計較什麼都走法律相信我台灣一定暴動而且一定人民會互相攻擊會走向野蠻一途
lexus_sky0066 wrote:看這棟樓就知道 檢舉...(恕刪) 我覺得違規不違規的問題先擺一邊你喜歡人身攻擊完之後無視對吧?那我們得要花時間好好的探討這個問題希望見面時我們也可以順便討論違規這件事情
lexus_sky0066 wrote:道 檢舉魔人的違規機率比一般人大多了 腦子進的水也比一般 *檢舉的人自身就不具備檢舉的資格 看來沒有民主及法律常識的人真的很多?檢舉是所有公民都有資格的,當然如自認不是公民的或不是人的應該才沒資格吧,都常識都沒有說別人真的是很可笑,要先有常識再來講吧,真是不知如何教育的
宙王 wrote:請看反不良檢舉魔人社...(恕刪) 是啊,根本也不用去那裡看,在這裏看我就知道了感覺牠們真的很閒時間很多,難怪整天自己一直違規又檢舉人,說什麼為了交通安全跟本是放o,兩套標準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硬拗強辯功夫一流的跟他們講這麽多真是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