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9808 wrote:慢速車開罰成立的條件...取締標準是依該路段最高速限~90(不是你認為中線道的80KM)你連罰單多沒在注意看的(恕刪) 請問是那個條文說龜車是未達最高速限就要罰的,那類似藍底60那個標誌是什麼?中線的最低速限本來就是80,再考慮儀表誤差,開77被罰本來就有申訴的空間,這還包含速限110的地方,樓主在速限90的地方,被開罰單,這很過分。
Daccordi wrote:撇開表速不準如果最高速限90開中線表速80-85,這樣不是守法什麼是守法? 開頭要撇開表速不準後面又要討論開中線的表速?就表速不準然後不準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原廠出廠的設定外還有換輪胎時的規格更動就算原廠出廠的錶速是準的誰知道你後續換胎會不會按照原本規格換?這都會影響表速也是為什麼法規會給一定程度的寬限值避免爭議另外,都知道表速不準而且通常是實際時速低於表速然後速限90你開表速80就代表知道你的實際速度肯定低於80最後針對標題不是低於速限3公里吃罰單而是低於速限13公里就像速限110,你開121被開罰單不是超速1公里而是超速11公里。如果速限90你開87還被開罰單才是符合你的標題"低於速限三公里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