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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彭女撐9天傷重不治 台中醫美診所二代無照撞人重傷媽媽出面道歉呼籲理性

Tom_Deng wrote:
若不仇富,不鄉愿

那最基本的道理是

閃黃燈開賓士不減速,有事情

閃紅燈不停車再開,也有事情

明明都是錯的,為什麼在法律上路權大的要負擔較多責任?...(恕刪)

如果證實閃紅燈騎士有停車再開
(不是剎停一下立刻走,而是確實停止)
那閃黃燈又超速就是全責
南無水蜜桃 wrote:
精神壓力去求診

先打預防針!高手!

無照駕駛應該不是第一次,處理方式真是「熟能生巧」!

講的好像活該被牠撞死,才讓牠產生精神壓力!
無照就不該出現在路上,
駕照除了考驗駕駛技術外,
更重要的是交通規則與法律。

酒駕的刑責已經入刑法內,
無照也應修法,入刑法內。

無照刑度太輕,
造成的代價太大。
若這次事件能促成修法,
或許那些恐龍家長才會制止無照子女上路。

一直以來,
台灣這片土地,
是用人命換來政府單位重視。
大約18年前的花蓮,
木瓜溪橋上一場車禍,
換來了政府重視,
才改善機車用路環境。

汽機車強制險怎麼來的?
用人命換來的。
一群人的努力,
才促成修法。

-

立委們,
有好好注視這塊土地上發生的事嗎?
還是只是利委(利益委員)
davis0725 wrote:
如果證實閃紅燈騎士有停車再開
(不是剎停一下立刻走,而是確實停止)



第二句要看。

夜晚、或是肇事車從拍攝車後方竄出,都有可能導致距離判斷錯誤。
所以可以去找找有沒有反向的影片當佐證,可影響肇事比例。
幸好是被有錢人撞,家屬還拿得到錢。

高中同學的爸爸,被一個爛命人撞死,那個人什麼財產都沒有,關幾年後,就出來了。
superpark wrote:
我覺得 你講的都沒錯...(恕刪)


未來無照駕駛真的要 “零容忍”
小猴子寶貝 wrote:
肇責都是比例攤分1.(恕刪)


覺得台灣要修一下 閃燈 和 左轉燈的路權的問題
~
相信這邊很多人都有開車左轉 或是 有經過閃黃 紅燈路口
今天左轉車好不容易等到沒什麼車開始左轉,如果路口大一點 油門沒催下去
可能轉個彎需要4~5秒,今天遇到一個嚴重超速飆到100的,
變成左轉車未禮讓直行車.... 就算已經轉到一半了,但有人嚴重超速飆來....
~
其實左轉車要禮讓直行車; 紅燈停 黃燈減速等,
應該要再加上嚴重超速者,應喪失優先路權才對

時速100KM,3秒應該可以跑快90公尺
歐斯里斯 wrote:
變成左轉車未禮讓直行車.... 就算已經轉到一半了,但有人嚴重超速飆來....
~
其實左轉車要禮讓直行車; 紅燈停 黃燈減速等,
應該要再加上嚴重超速者,應喪失優先路權才對

前幾樓好像有人貼過一個直行超速撞左轉的案例,
直行100%肇責。
歐斯里斯 wrote:
覺得台灣要修一下 (恕刪)


轉彎車直行車
甚至閃紅燈閃黃燈的判斷
是建立在標準原則下
沒有什麼絕對直行的路權

閃紅燈方若有停車再開,且後方車輛距離過大,並且該路段限速乘上距離的反應時間確定可以即時先行
那本身也不會因為自己方是閃紅燈而有肇責
可憐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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