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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停便利商店門口買東西1分鐘被檢舉

softwind1314 wrote:
檢舉人超棒的!我以為(恕刪)


他都停在紅線內了,是卡住什麼?
技術那麼爛?
如果紅線內也要行車,那乾脆擦撞全家的牆壁唄
智障都開頭又大、尼喪,那你呢
stoak wrote:
還公布人家車號
真是檢舉擊敗人




我在十八樓就說了併排大這個詪不好笑


這罰單不是併排大檢舉的,論壇逛久了就知道他在每個PO文被檢舉的主題都說是他檢舉的,還有車號這也不是併排大公布的,是樓主自己公告週知的,車號就秀在罰單上,報給你看:

48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136+98BFV+00300
bombom123 wrote:
漢奸也沒犯罪啊但就是(恕刪)


是啊,大家都要守規矩,就是有幾個奸的不守法,這些違規的漢奸就該法辦。
c.c.0110 wrote:
48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136+98BFV+00300


終於有智慧的人出現,

違規者都會在01此版發文,

絕對都知道有違規會被檢舉,

所以只是在賭運氣而已。

看我分享的截圖也知道,時間戳記根本不是我的記錄器,

哈哈。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當我說出車號,

居然好多人就相信是我檢舉的,

難怪網路世界一堆人被詐騙,

說什麼都信,

尤其說檢舉氾濫的人腦袋更是膚淺,

科技執法一個月,定點快兩萬張罰單,

違規者大大氾濫,檢舉者隨便錄影都是違規,不是嗎?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bombom123 wrote:
濫用法規人又來了

怎麼看都沒妨礙到人

光用屁眼想就知道這紅線是要防汽車違停不是機車好嗎

噁心檢舉還沾沾自喜. 生活到底有多自卑 要靠檢舉人來獲得高潮?


要說法規嗎?

看你要用什麼眼都好,哪條法規說紅線是要防汽車違停不是機車?
c.c.0110 wrote:
車號這也不是併排大公布的,是樓主自己公告週知的,車號就秀在罰單上,報給你看:

48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原來如此啊。^^
c.c.0110 wrote:
還有車號這也不是併排大公布的,是樓主自己公告週知的,車號就秀在罰單上,報給你看:

48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136+98BFV+00300


你這個臉把他打得太用力了

stoak wrote:
還公布人家車號
真是檢舉擊敗人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當我說出車號,居然好(恕刪)


所以你知道違規魔人的腦有多空了嗎?
連看罰單都不會,你還會期望這些人會看交通規則嗎?
還是一樣看到違規就檢舉吧!
這些違規魔人真的讓人失望,不只行為失望,連觀念也失望。
宙王 wrote:
廢除或限縮都支持!如(恕刪)


我知道你為何不肯接受雙標這個詞....

你有很大的政治包袱。好吧!變色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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