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戀旋律 wrote:那以後看到違停直接打110...(恕刪) 之前工作店門口被違停(正好停滿整個門口)報警,從上班到打烊沒有警察來處理...........約12-3年前真的要改的話應該是不受理後惡性檢舉,當作報假案處理吧檢舉違規還要費用?那我報警說隔壁半夜大吵大鬧是不是也要收費??
skbank wrote:如果你會浮濫報警,或一直出車禍麻煩警察,那付個10-50元也因該吧。 是"應"該~~不是"因"該..."恩"注音不帶尾巴的版本...錯字PS:我支持合理適當的檢舉.........
檢舉人的說法不外乎是,自己不會違規,或很少違規,(寧願走路,坐公車)如果有違規被檢舉,就付罰單就好,有沒有檢舉人敢公佈自己的車號,大約在哪裡出沒,一起受大眾的檢驗,反正檢舉人在網路公佈違規人的車號,也說車號是公開資訊。
遵守交通規則 人人有責違規人可以恣意妄為了,檢舉的人自該得到獎勵,至少不需要付錢!違規罰款調漲十倍,並以累進制計算,看你有多少錢任性違規還大言不慚skbank wrote:不是為了交通好?為什麼檢舉還要獎勵?告人成功也要獎勵?
MBUSA wrote:遵守交通規則 人人有責違規人可以恣意妄為了,檢舉的人自該得到獎勵,至少不需要付錢!違規罰款調漲十倍,並以累進制計算,看你有多少錢任性違規還大言不慚 支持罰款調漲十倍,您車號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