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yang1603 wrote:原來還有這種比照半套的喔?那就不叫等同汽車了一般道路我也經常走最外側免於塞車...(恕刪) 這是政府規定,大型重機,應比照為小型汽車路權,除了不能上高速公路外,其他一般道路與快速道路,跟小型汽車一般。你認為視為汽車,跟等同於汽車,有什麼差別?你應該不知道大型重機,有些國家是容許上高速公路行駛的。
這樓的邏輯完全顛覆我的想像居然有人說兩段式是為了保護不專心開車騎車的人?請問不專心開車騎車的人是正確的嗎?我雖然不贊同每個雙線道路口都兩段式,但就現行法規下該代轉的地方我還是會照做不管你支不支持代轉,就這個婦人而言,或許她確實沒有兩段式左轉,但主要車禍的原因是因為她紅燈左轉且沒注意路況! 因此這個案例不該就有沒有兩段式左轉來討論吧?換個角度想,有些人覺得有代轉就可以避免這次的事故,那另外一方面,如果她沒有橫跨6線道並且有等左轉燈亮才左轉,是不是也可以避免這次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