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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族籲取消待轉!直接左轉撞車「死亡、重傷高2.7倍」

可是啊
現在的機車還沒待轉就被右轉的汽車撞死了

拿汽車撞機車的死傷率來解釋也真好笑
按車向分流跟汽車一起過會有什麼問題?
五味雜陳的人參
althewind wrote:
行人死亡或重傷的數字是18041,
而同條件機車的數字則是3878,



你這上面兩個數字引用錯誤了,

死亡與住院的在後面,沒那麼多! 行人一年被撞死十來人而已。

然後政府官員變再那裡靠么,要重罰不禮讓行人,被愚民挾持。

菸酒一年害死48千人啦~ 一定要用01最愛刑罰 鞭刑鞭到死。
整篇理論邏輯有問題

機車左轉被汽車撞 , 不全面由汽車駕駛行為改正 , 反到是去限制機車??
smax155 wrote:
整篇理論邏輯有問題

機車左轉被汽車撞 , 不全面由汽車駕駛行為改正 , 反到是去限制機車??



你說啥邏輯? 左轉的路權比直行低!
trri888 wrote:
大家看看這個針對自由(恕刪)

拍片的邏輯真好玩,
"因為汽車有板金、因為撞副駕,死傷率當然低啊,怎麼可以這樣比"
啊所以不就證明了機車比較危險?
拍影片的真的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

然後等等一定又有人要扯砂石車,然後禁汽車,
對,砂石車能撞死汽車駕駛或乘客的力道,一定撞不死騎機車的。
ace ventura wrote:
其實這是幾十年前就知道的事實
說實在最早也沒有機車左轉待轉區的設計
實在是"傷亡太多" 看不下去
而左轉待轉區的確可以減少傷亡才全國推廣

但是現在有人不是沒讀書就是沒記性 還要走回頭路 體驗一下一天幾十起死亡機車車禍
真的是好了傷疤就忘了疼

是因為抗議的那些人,幾十年前還沒被生出來,或幾十年前還沒拿過駕照啦!

而在台灣開車的人,大多正在騎機車或曾騎過機車。

在抗議的那些人,可能只騎過機車或未曾開汽車上路過。

機車太普遍了,你要那些婆婆媽媽直接左轉,有點恐怖.
但有左轉燈號跟著車流轉反而比較安全.(如果機車不要亂騎,乖乖跟在車子後面.車子也不要亂逼機車)
如果2者並存應該不錯吧
騎慢的就去待轉
跟得上車流的就直接轉......................................................
這要建立在有良好道路教育素質吧
台灣很難吧
話說最近的行人先行~~~~~~~~~~要命的話還是乖乖讓車吧.
廢話一卡車 wrote:
你說啥邏輯? 左...(恕刪)
現在需要待轉的路段幾乎都有左轉燈,路權比直行低?
sonner wrote:
請把機車路權定義為移動比較快的行人


'行'者,走也。
行人,走路的人。
騎機車的人還在走路嗎? 你頂多說是移動比較快的"人",可沒有'行'字。
如果這邏輯衍生下去,開車的人不也是穿了護具、移動比較快的行人? 路權也跟行人一樣?
簡直就是莫名其妙...

要把機車路權跟行人畫上等號,那麼機車的行為模式也得跟行人一樣才行,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而且行人現在要"對穿馬路",也就是汽機車的"左轉",本來就是兩段式了...

所以,把機車路權認定為等同行人....根本沒有任何邏輯與意義
這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多人這麼...."不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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