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呆群 wrote:一台E-class開在兩個車道的中間 請問這要檢舉什麼?這個真的看了很肚爛!!!以為自己開飛機喔?我被檢舉過臨停人行道,所以我現在都不靠邊停人行道靠邊都是平面人行道,一秒都不行,拍到就是600所以現在都臨停紅線,黃線,你就停在我後面拍三分鐘吧我肯定三分鐘前開走
thit wrote:若以停的完整度100%,我認為應該停好95%,就是輪胎在線上的概念。而車上是有坐家人,車子未熄火打暫停燈,所以這拍照的達人有問題還是我有問題呢? 他沒什麼問題,拍照是他的自由,送件檢舉也是他的自由,輪胎即使壓線,檢舉也是白費時間,您不必擔心受罰,警察辛苦一點,花個 40 秒看影片,然後打他槍,1 分鐘收工,OK的。但若他一直拍到您的家人,可以警告他或請警察來罵他,社會秩序維護法 : 藉端滋擾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只拍您的車牌或車子,沒什麼問題,因為有問題的是您,請詳 " 空污防制法 ",在某些環境,依當時的氣溫,停車不熄火,超過三分鐘,要受罰,因為北極熊還想活命,不要只顧著自己爽。另外,我不反對,無效檢舉案超過一定程度者,該ID不得上傳檢舉案,禁止三個月或半年,車停好了,就家人一起下來,除非是想留家人在車上,然後叫收費員不要開單,說馬上要走了,結果一直不走,只為了省那二十塊,我相信您一定不是這種小氣的人,使用者付費,您一定懂的,我是在說別人,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