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8904009 wrote:車種及車速是否左右了一件事故的真正肇責跟社會觀感 不意外,台灣社會就是這樣跟您說,二輪機車算不錯了啦,還不是被超放大檢視那群今天要是雙B豪車或超跑,別說正在移動,就算是她們靜止不動,被水泥車不慎擦撞到,這社會還是會檢討超跑的啦有人會說沒事買那麼貴的車在路上幹嘛,有人會說你不會自己買保險修自己的車不僅有輿論壓力要豪車自負 還會有社會捐款給水泥車駕駛呢
這些都是新北環河西路段的車禍紀錄,在視野這麼差的道路,遇上任意變換車道駕駛,別說合法速限50,就算30照樣來不及反應避開.誠如樓上版兄所說,悲劇苦主是因車禍倒地,運氣不好被水泥車輾過而死亡,不是直接撞擊致死.
XstevrnX wrote:這麼簡單的問題大家也能討論這麼熱烈。簡單的因果關係如果今天水泥車沒違規轉彎,重機超速會有人死相對的如果今天重機超速水泥車沒違規轉彎,不就兩個都沒事?所以誰的錯比較大很明顯吧… 你的邏輯有問題!因為兩個都違規,所以有人死如果只有一方違規,不會有人死!重機沒超速,水泥車違規左轉,重機來得及反應!(時速50公里,煞停距離約22~23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