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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注意】交通違規檢舉修法草案將對民眾檢舉案件提供一次「勸導」機會,違規達人笑呵呵!

kazamisa wrote:
法律給你裁量權可以製單嗎?

最後的製單名字不是你

你只有檢舉的權力而已

你還是劃錯重點


那一句話有說法律給我裁量權,是你在幻想吧,

我本來就只有檢舉的權力沒錯,裁量權本來就是警察的,

我只要把違規者的垃圾違規影片上傳,自然承辦人會審核,製單,

然後不久後就會看到這些東西上網靠夭說被檢舉了......
kazamisa wrote:
我就沒檢舉別人的大數據啊

我不會才請教啊

不然請你敎我找資料,拜託了
這麼會google,一定可以幫我解惑


我沒有這個疑問幹嘛找

看到違規檢舉就對了還扯什麼大數據...
看海成花 wrote:
一堆為了爽才檢舉阿,

兩個必檢舉都被抓到違規,
一個還故意紅線違停2年,
另一個也早就說是為了爽才檢舉,
什麼時候又變成為了交通檢舉?

不要把檢舉神聖化 正義化好嗎?
蠻噁心的。(恕刪)


靠...
大大一語驚醒夢中人
原來兩個滿口正義的必檢舉自己也在違規
還以為他們是只要犯一點點錯就會切腹自盡的正義使者
原來只是為了自己爽
只准自己違規,其他人不能犯錯
自己真的好傻好天真

就一句話 噁心
眼觀耳聽 wrote:
嬰兒什麼都不知道才會(恕刪)


所以下次不小心犯了一個錯
國家就判死刑這樣好不好?
不要把思維搞得比北韓還極權
知道對錯與犯錯是兩件事好嗎!?
人生在世誰不會犯錯呢?
犯錯有分無心跟有意
一個人如果第一次犯錯,那他有百分之五十的機率是不小心
如果相同的錯犯了第二次
那麼很有可能就是蓄意的了
人生在世給別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很難嗎?
為何什麼事都要往死胡同裡鑽?
RICK wrote:
近年來不論是車輛銷售(恕刪)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不處理根本而是處理發現問題的人

1.駕照爛發.考照容易.出了考場就忘了規則

看看FB某些大車社團...只要PO大型車違規..一堆人就出來護航

PO小客車違規..馬上被炮的跟馬蜂窩一樣

2.罰責太低了

你看武漢肺炎...居家檢疫亂跑10萬元起跳.偷跑去超商買優酪乳20萬

有幾個比較鐵齒亂跑.一般老百姓不都是乖乖的



紅燈右轉600 紅線違停900 闖紅燈1800

完全不痛不癢


我超速被拍可以第一次免罰嗎
眼觀耳聽 wrote:
那一句話有說法律給我...(恕刪)


不就是01檢舉三寶常發文員警不開單就申訴嗎?

所以為了平息眾怒開單
那到底裁量權在誰身上?

是誰搞到這麼畸形的制度?
對啦,先成全大量檢舉人搞交通開單
其他治安全部都丟一邊
這樣你說這樣好不好?


警察業務不是只有處理開單
如果嫌他們坐辦公室都很爽
怎麼不去那個坑蹲蹲看
眼觀耳聽 wrote:
我沒有這個疑問幹嘛找...(恕刪)



有人檢舉的理論不就是違規件數多
肇事率會高嗎?
所以有人想當個人人稱讚的檢舉人

可是偏偏檢舉的時候是都在肇事狀態下?
那這樣打這說法一次檢舉100件的可以減少事故發生關係在哪?代表這100件當下全部肇事?
為什麼不是在路上的警察使用行車記錄器告發 而是使用民眾的行車紀錄器告發

當一個警察發現違規者 會馬上制止違規行為告發 違規行為馬上停止

當一個檢舉達人 看到違規者 或許是路不熟 或許是剛學會開車的用路人 不小心惹到他們
就會一路尾隨跟拍 一副就是要你死 要你付出代價 然後還來po網炫耀 如何開單如何分開送件才能
消心頭之恨 你們只想看到他能否一路違規到底越多越好 而不是真的希望他不要違規

這就是警察和檢舉達人的不同 一個是為了交通好 一個是為了私慾 報復 弄人 炫耀

當檢舉達人拍好走了 那些違停的車輛知道你拍他 有馬上開走嗎 停在那邊還不是一樣會死人
你們的檢舉有馬上淨空那個地方嗎 我倒覺得擋風玻璃夾的告發單比你們檢舉更有嚇阻力
更何況檢舉被一些族群濫用到要被修法 不知道檢討 還都會使用恐嚇(選票教訓你) 偏激(大家一起違規)的字眼

檢舉達人的內心永遠希望出門能遇到滿滿的違規 越多越好 他們才會爽 才可以弄人 不是嘴裡講的 做好事 怕別人死掉

別問我是收過幾張罰單才會參予討論 抱歉應該好幾年沒有了 可以說沒有
bmin0913 wrote:
為什麼不是在路上的警...(恕刪)



所以我說他們打著會改善交通降低肇事率的說法完全不成立,只能達到嚇阻效果

但沒辦法有效的降低肇事傷亡率
因為他們檢舉的違規當下並沒有肇事啊
因為汽車違規停車害機車騎士得冒險騎到內側車道發生意外,這條人民是要算在立委豬公頭上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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