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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恐怖車禍波及女童喪命的路權討論

sunland wrote:
這表示速限還是太高應...(恕刪)

搞錯重點,
重點是~~
即便巷弄的速限定在 2、30,
也很少人在乖乖遵守。
byname wrote:
完全不同意你說的,銀...(恕刪)

拜託你別開車
左邊有車來你看右邊,還說是正常方法
銀車要出安全島視線才能看到左方,道路設計出這樣路口已經增加肇事率了,再加上彎道來車超速,責任歸屬還要加入公路機關,增加一些不便換來安全是值得的,檢討兩方外更要檢討政府的作為,這種路口應只能右轉,中間車道應封閉算是最低設計標準
反覆看了影像幾次,說銀車撞黑色特斯拉???黑色特斯拉在外線車道閃不過銀車切到內線時碰到銀色車頭一角後就噴飛到中央分隔島了,出巷口的銀色車駕駛應該已經知道來不及了要被撞了。
Ennsi wrote:
特斯拉以50公里通過路口,銀車加速側撞,會比較好嗎?(恕刪)


沒比較好你說了算? 有做過撞擊測試嗎?
謝謝指教~~~~~ 無敵金句,可用於回答任何提問,瞬間讓提問者頓時語塞,就算是辨論冠軍也傷不了你
若超速30% 還可以主張路權. 超速太多,自己就是肇事主因了.不必再討論路權了.
Ennsi wrote:
拜託你別開車左邊有車(恕刪)


我才拜託你別開車,你先看清楚影片再來評論
當地不是完全直線好嗎?他肯定要再往前才能看清楚,
誰知道黑車超速衝出來,若不信你可以開車到當地再來想想他時銀色車是怎麼開的
你以為主幹道就是絕對路權嗎?他就可以超速?要開那麼快請到高速公路。
byname wrote:
從這支影片很明顯,銀車根本看不到黑車。
為什麼?你看影片上方處,這條路是彎的不是完全直的。銀車一定要出來一些些才看得到全部車況。
若不信你再仔細看看這支影片再來做評論。
沒錯,我生活中常經過一個類似的路口
我是進入幹道後右轉,進入前已在路口把車停下來,伸頭努力看左方是否有來車
如果像這次特斯拉的速度,我再小心也沒用,保證出車禍!
jason 567 wrote:
當嚴重超速後,你自認...(恕刪)

真的該回去駕訓班了
銀車把黑車往路人的方向撞,黑車是主因也講的出來
這件事是三方過失,並沒有誰都沒錯,只有輕重。

首先就是黑色特斯拉,它超速絕對是此車禍的主因,也幾乎只有他能避免這場車禍。

第二是黑車未禮讓幹道,但其實他看不見特斯拉,所以這個悲劇他完全無法避免。

最後說行人,行人過馬路的方式太奇特,

行人在馬路中央看見銀車要過了還穿越兩個分隔島,橫過銀色車到另一邊,
銀色車就是為了禮讓行人,才會在馬路中網狀線停留。

車子如果比行人早進入路口,
照說行人還是要先讓車子的,
至少這樣做這場悲劇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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