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vasosa wrote:有必要這樣嗎?行車紀.只是台灣很多道路設計本身就有問題個人以為只要不影響到別人真的沒必要這樣互相傷害.(恕刪) 怪政府吧設計不良不會改正?空間不足不會給足夠的預算去徵收?收稅那麼多都跑去哪了
這社會有太多自以為是"正義之士"了!自己沒被拍到,就一直鼓勵別人盡量檢舉,也沒說這也是"偷拍"反觀警察用相機逕行舉發,用固定相機拍照違規,未明示或未事先立牌,就說是"偷拍"兩者都是為了糾正交通違規行事,卻是兩種觀感待遇只要堅守不違規,怎會在意有真正執法權的人在執法呢!
不惑之惑 wrote:假設每天開車1小時,1...(恕刪) 如果台灣老百姓都像這版上的正義之士那該多好xd同意微罪不舉,你看雙向單線道隨便一下就壓線想想看若有人違規停車擋住道路,你要不要繞過?又有更多騎機車的在那變換車道,你要不要檢舉?行車紀錄器真的不是那樣用+1如果有一天台灣變成監視器治國,又有多少人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