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死嫩B wrote:
SHCC大大, 你這...(恕刪)
法規是死的,也是活的。
規定只能110最高限速行駛於內側,但不及上述速度,又除非官方測速儀器,所有民間業者用車者皆無法檢舉或引以為證據。但如我前面所述,在車流量少的時候,有多少比例的車子未以最高速度行駛於內側?20%?10?或<10%?依照我個人20年經歷與認知來說,是低於5%的。在高速公路上,如果前車低於速限15以下,我會閃大燈兩下,再同時短喇叭二下,若對方幾秒內沒提速或右切的話,那我會自動右切過去。
實際上,我從高雄開到台北,以我之前所說的時段,確實,一定還是碰幾台會低於速限行駛於內側的,這是人性標準差,不須要讓自己難過,繞過即可。若您要把這標準差來駁斥我或支持您的論說,我尊重。
在01這裡,充斥著很多假理論與粗俗理論:包括「車速提高就可抒解塞車情況」、「高速度安全性不會比低速度差」.....
內線是一個[a or b]而不是「a and b」的條件論(a=最高速限 b=超車),但根本問題在於:台灣沒有限制短程行駛,過多交流道,安全距離「束口」作用下........台灣高速公路所有時段均速可到95嗎?難矣,在這種條件下,還是這句老話:「內線不可能是超車專用道,那是不切實際的想法與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