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user168 wrote:
您已經超速了,別以為警方的測速器是跟GPS一樣
我被開單兩次,罰單上的速度與我車上顯示的速度完全一樣
我的錶速實際與GPS差了6km/hr以上
只不過被人超個車,還要費心上傳檢舉填資料
另外檢舉就檢舉,PO網幹麻,吃飽太閒了嗎?(恕刪)
有人故意檔車不讓人家超車~沒想到算不準關門失敗被小白神車~輕易超越
神車超過烏龜貨車後.就回去原車道可沒檔他喔...
他都可以故意在高速公路上製造陷阱
就是有人無聊做這些損人也不利己的事情,設陷阱.檢舉.再po文.
沒想到被看穿手腳被大家打臉~現在變成一人孤軍奮戰網友..
這樣超車不讓就有比較值嗎?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