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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般受傷怎會判賠這麼多錢

說真的紅線臨停CP很高
等人什麼的在車內被開單機率很低
警察來也只是勸離
但我只要想到萬一擋到路害人出意外
出事就超麻煩的,萬一人死了這輩子過得去嗎?
就會乖乖找個安全的位置或繞一圈
很多違停的人真的打從心裡覺得只有罰錢的問題
不會有危險的產生,還是根本不在乎人命??

人都會有私心,自私難免
但可以為了自己私心可能會害人喪失生命都不在乎
這真的很可怕
還是都在賭反正不是自己的家人...
但萬一是呢?

hight1114 wrote:
很窮的話可以賺外快,只要受點小傷就能賺超過一年的薪水了.....

該男子因為蟑螂,撞上違停的汽車,導致他下巴不規則穿透傷、下唇多處錯裂傷、下排牙齒斷2顆、下巴骨開放性骨折、右膝、左下肢挫傷、左睪丸腫.....

嘖 嘖 嘖
付出那麼嚴重的代價,
你說這只是「一般受傷 (小傷)」?
badboype wrote:
聽說日本行人違規穿越馬路被撞,是要對車主賠償的。
你要那權力可以移民日本啊~
...(恕刪)

不用一直跳針權利權利權利
你又不是姊姊
違停被撞要不要負責?答案是要
ok結案
Fa1con wrote:
不用一直跳針權利違停...(恕刪)

噗...我有說違停不用負肇責嗎?

啊~但是違停要負肇責,你還是沒權力撞啊~

Fa1con wrote:
不用一直跳針權利違停...(恕刪)

日本的是聽說,看你滿想那權力的,移民過去看看再來經驗分享啊~
badboype wrote:
啊~但是違停要負肇責,你還是沒權力撞啊~

有啦!
本案經法官自由心證認定
違停的負50%責任
撞人的負責受傷
蛋蛋腫痛的50%責任後
取得撞對方汽車的權利
由上可知
權力是可以付錢取得的
沒錢的請努力賺錢
曉得 wrote:
有啦!本案經法官自由...(恕刪)

好痛的領悟!
說來說去那隻蟑螂全身而退。

tokikawa wrote:
這之前就討論過了沒...

違停要負大量責任,無照卻不用
明顯法律有所缺失
...(恕刪)



其實法律沒有疏失 是法官素質低下


通常無照出車禍都會受傷 法官就"同情"傷者 少判一點
違規停路邊被機車自撞 通常汽車駕駛沒事 機車駕駛受傷 法官又開始同情"傷者" 當然你違停被撞還是要負50%責任

所以台灣法官邏輯就是 沒受傷的要賠受傷的
ace ventura wrote:
其實法律沒有疏失 是...(恕刪)

有人說,不能說法官壞話。

不然有前例balabala...

badboype wrote:
有人說,不能說法官...(恕刪)


笑話 總統都可以罵了
難道法官比總統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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